不倫學長判賠50萬!許藍方為「私密照」反告正宮 最終結果出爐

▲▼許藍方。(圖/翻攝自Instagram/drgraciehsu)

▲許藍方為私密照反告正宮,最終結果出爐。(圖/翻攝自Instagram/drgraciehsu)

記者劉昌松、陳韻如/台北報導

「最美性學博士」許藍方去年爆出和已婚醫師康鈞尉發生不倫,康妻劉友臻發聲明指,許藍方半夜傳送「私密照」給康,引發許藍方不滿,認為自己只傳送自拍照,卻被媒體報導成裸身照,因此控告劉女妨害名譽。不過,台北地檢署勘驗照片等事證後認為,劉女的聲明與事實沒有太大差別,處分不起訴,而北檢在再議期限內並未收到許藍方的再議狀,全案確定。

《鏡週刊》2021年8月報導,自稱劉友臻的閨蜜爆料,公開許藍方和康鈞尉2020年9月間的露骨對話,包括「想到那天在別的床上叫別人的老公老公,已經是我這輩子目前為止,做最瘋狂的事了」、「高潮再高潮」等。

劉女事後透過《鏡週刊》發表聲明,「每當想到對方半夜傳給先生的私密照片及露骨對話、不經意看到社群媒體跳出的影片畫面,皆讓我輾轉反側,夜不成眠,對我的精神造成極大的傷害,不得已只好委託律師對其提出訴訟。」

許藍方始終否認與有婦之夫不倫,遭劉女提告求償300萬元,台北地院7月間已判許要賠償50萬元。民事訴訟期間,許藍方則循刑事途徑,反告劉友臻就是爆料者,讓媒體寫她傳送「裸身照」,又聲明說她傳送「私密照」,實際上她只是傳「自拍照」。

不過,檢察官勘驗許藍方與康鈞尉的手機,發現許藍方傳了1張穿著背心斜躺床上的照片給康鈞尉,並傳送文字「晚安寶貝」,這和劉女聲明所提「每當想到對方半夜傳給先生的私密照片及露骨對話」並無太多出入,此外,媒體記者作證,報導使用「裸身」並非劉女所述,是記者看完照片後自行撰文,因此以罪嫌不足等理由,處分不起訴劉女,另外記者被控妨害名譽部分繼續偵辦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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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資料來源:內政部警政署165打詐儀錶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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