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售陽性快篩試劑已違法。(圖/指揮中心提供)
記者楊晏琳/台北報導
近日有民眾於網路兜售「陽性快篩試劑」,指揮中心表示,若將之用於騙取財產上利益、就醫診療、向保險業者理賠等,無論販售者或購買者皆有可能觸法,最高可處30萬以下罰鍰,呼籲民眾切勿以身試法。
發言人莊人祥指出,網路兜售陽性快篩試劑屬於違法行為,指揮中心已將此狀況通報法務部,也已請檢調進行調查。購買人若藉此進行交易或謀取相關利益,將會視其後續運用方式有不同處罰。
若將陽性快篩結果試劑用於騙取財產上利益,且購買者確實著手為之,則賣方可能成立詐欺取財罪之教唆犯或幫助犯;若向保險公司偽稱確診以獲取理賠金,無論是販售者或是購買者,都可能面臨刑法問題。
若將陽性快篩用於就醫診療,並謊稱為其快篩結果,則有違反傳染病防治法,可處最高新台幣15萬元;若在自主疫調上不實填寫為確診者,已妨礙疫調進行,違反傳染病防治法第43條第2項規定,依該法第67條第1項第3款規定,可處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
指揮中心提醒,無論民眾如何運用陽性快篩試劑,最後都有觸法疑慮,請民眾切勿以身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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