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泰釗檢察總長(中)到苗栗地檢署頒發業務費嘉勉查察賄選績效卓著 。(圖/最高檢察署提供,下同)
記者陳崑福/台北報導
檢察總長邢泰釗今(31)日到苗栗地檢署,頒發30萬元業務費給該署,肯定該署10月以來,查察賄選績效卓著。
最高檢察署指出,10月間以來,苗栗地檢署查察賄選案有6件,其中1件為積極指揮司法警察以搜索、傳喚方式查緝幽靈人口、現金賄選、禮品賄選等案件,尤以10月27動員司法警察70人,搜索23處,查獲苗栗縣鎮長候選人以每戶新台幣6000元賄選案件,該案傳喚涉案人9人、收受賄賂之選民20人到案說明,並扣押現金23萬餘元,選民名冊、筆記型電腦、智慧手機等。
邢泰釗檢察總長於今(31)日親赴苗栗地檢署嘉許(主任)檢察官等人;總長表示:嚴查賄選是為了保障人權,讓民眾感受到檢察機關維護選舉公平的決心,對於意圖影響選舉公正者,有以敬效尤
邢檢察期勉苗栗地檢署同仁查賄期間要保持身體健康,特致贈水果禮盒,並補助選舉查察業務費30萬元,嘉勉其辛勞。
總長呼籲選舉將至,只要有人賄選,我們有決心將其繩之以法,所有候選人,切勿心存僥倖,以身試法,只要事證充分,一律查辦到底,期盼營造一個乾淨的選舉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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