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翊婷/綜合報導
宜蘭縣長林姿妙等15人涉犯貪汙等案,宜蘭地院昨日(10月31日)上午開庭,原本在偵查期間認罪的前宜蘭縣建設處代理處長吳朝琴、宜蘭縣農業處長康立和、前農業處農務科長吳東原皆翻供,否認有貪汙等犯行。
▲林姿妙否認涉犯貪汙。(圖/記者游宗樺攝)
宜蘭地檢署於今年8月23日起訴宜蘭縣長林姿妙等15人,起訴分成4案:第一,羅東公正段1558地號土地違法農地農用做出免予課徵土地增值稅112萬6803元之處分;第二,羅東鎮東榮2段98地號地主同意繼續無償出借該土地,作為2020年韓國瑜選總統、呂國華選立委的聯合競選總部使用,導致林姿妙、前立委楊吉雄獲免除重新搭建2020年總統立委大選的競選總部約240萬元利益。
第三,羅東公正段1558地號免課徵土地增值稅案,跨宜縣府局處違法多階段行政處分;第四,林姿妙、張桂綾特殊洗錢案,林姿妙2018年擔任縣長至今,除了每月3萬元租金收入及15萬元薪資以外,自陳無其他收入,但7844萬元現金流無合理來源,與收入顯不相當。
除了地主陳正勳、兆峰實業公司負責人林錫欽當庭承認偽造文書罪,包含林姿妙在內等其他13人皆否認犯罪。其中原本在偵查期間認罪的前宜蘭縣建設處代理處長吳朝琴、宜蘭縣農業處長康立和、前農業處農務科長吳東原同聲翻供,否認有貪汙行為。
吳東原表示,他是在打完疫苗隔天接受問訊,因為副作用的關係身體不適,部分證詞可能說錯了。康立和則強調,1558地號一直都是農地農用,從未變更。吳朝琴也只承認起訴的客觀事實,例如曾致電陳正勳等等,但否認貪汙等罪。
▲林姿妙在記者會上大罵起訴她貪汙的檢方是雙重標準。(圖/記者游芳男翻攝,下同。)
而林姿妙也在結束宜蘭地院準備庭之後召開記者會,表示自己受到惡意栽贓抹黑,「太超過了」,類似1558地號土地案子,到了市公所處理,他們就可以有行政裁量權,換成只要是跟她相關的官員,就變成圖利,而1558地號從2017年種植芭樂果樹至今生長良好,從空照圖及現況照片都可以看出來,卻遭到檢方查辦,「這難道不是對我的政治迫害嗎?請大家來評評理」。
記者會中,林姿妙公開宜蘭市公所從2021年到今年針對民眾為了免課土地增值稅,公所所核發的農用證明,土地上都還有礫石,農作物生產不良,兩相對照下的落差非常大,她問,「為什麼這些就都是合法的?不用課土地增值稅都沒有問題?」
林姿妙痛批,一樣是申請核發農用證明以免徵土增稅,有人就能夠有行政裁量權,但跟她有關的案子,就算有種果樹,還長得很好,卻還是被認定不符合農地農用,「這樣合理嗎?」
▼林姿妙公開1558地號的空拍圖和現況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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