絕命終結站!工人「切割鐵桶突爆炸」遭爆頭亡 雇主1原因慘被判刑

▲女子罵哭爸被告罰5千,不服上訴台中高分院判免罰。(圖/ETtoday資料照)

▲彭姓男子切割鐵桶引爆炸,慘被爆頭慘死,雇主遭台中高分院判刑。(圖/ETtoday資料照)

記者陳韻如/台中報導

台中一名彭姓機械技師在進行鐵桶切割作業,但在切割過程中,不慎引燃鐵桶內殘餘的香蕉水,進而導致爆炸,鐵桶當場炸飛擊中彭男頭部,彭男當場報頭慘死。檢方介入調查後,認為彭男的賴姓雇主涉犯過失致死罪,因此將他依法起訴,而法官審理後,將賴男判刑6個月,得易科罰金。

判決指出,彭男受雇於賴男的工廠,案發當天兩人在工廠倉庫內進行挖土機機械設備配件維修、安裝作業,以及白鐵板維修,而因白鐵板維修會產生白鐵廢料,因此需要先準備容器來盛裝。

然而,身為雇主的賴男卻將曾經裝過香蕉水的空鐵桶交給彭男,導致彭男以變頻式空氣電漿切割機進行切割時,引燃了桶內殘餘的香蕉水,進而引發爆炸,鐵桶當場砸向彭男頭部,造成彭男爆頭慘死。

檢方事後調查,認為賴男應該要注意防止爆炸性或發火性等物質引起的危害,並事先清除鐵桶內的殘存物質,確保安全無虞,但賴男卻疏於注意,仍將殘留香蕉水等物質的鐵桶交由彭男切割,才導致意外,檢方認定賴男違反職安法、過失致死罪,因此將他起訴。

一審法官審理後,將賴男判刑6個月,得易科罰金,但檢方認為量刑過輕,且賴男始終未與彭男家屬達成和解,毫無悔意,因此提出上訴。

不過,二審法官認為,彭男家屬已從賴男那領到190幾萬元的賠償,而二審審理時,賴男又主動提出願意給付60萬元和解,顯見他有彌補過錯之意,但彭男家屬不願接受,才導致雙方無法和解,認為檢方上訴稱犯後態度不佳,沒有理由,因此駁回上訴,維持一審原判。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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