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李湘文/綜合報導
日本桌球天后福原愛因被日媒拍到和已婚男同遊橫濱,從此陷入不倫戀情風波,這次事件也導致男方與妻子離婚。橫濱男前妻因此向福原愛提出告訴,要求她賠償不倫戀和離婚造成的精神痛苦,求償金額達到日幣1100萬元(約台幣245萬元)。
▲福原愛挨告。(圖/翻攝自福原愛微博)
據日媒《週刊文春》報導,橫濱男前妻在今年8月5日提出告訴,包括「不倫行為造成精神痛苦」求償300萬、「離婚造成精神痛苦」求償500萬,種種項目加起來,共計求償1100萬元。訴狀中提及,福原愛在約會事件被報導出來、已知男方已婚身分之後,依然私下聯繫、邀對方到自己家中,有試圖搶奪男方的意圖。
作為不倫戀情的證據,原告方提出了自己和丈夫的LINE對話紀錄,以及福原愛寫給橫濱男的「情書」。這些信件的內容先前曾被日媒公開,福原愛在信中表示只有橫濱男始終不變地重視她,更說若沒有對方的話絕對無法走到這個地步,很抱歉總是向對方撒嬌,最後更寫下「最喜歡A的笑容的小愛 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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