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榮爭產案續燒 「弟弟派」欲拉下萬年董事長鍾德美再敗一場

▲▼法務部次長張斗輝頒獎給張榮發基金會董事長鍾德美。(圖/記者吳銘峯攝)

▲張榮發基金會董事長鍾德美(右)在本案中勝訴,圖為台高檢檢察長張斗輝當時頒獎給基金會。(圖/記者吳銘峯攝)

記者吳銘峯/台北報導

長榮集團家族兄弟內鬨持續發燒!已故創辦人張榮發的二子張國明、三子張國政「弟弟派」等人,起訴拉下「張榮發慈善基金會」「萬年董事長」鍾德美,一二審均勝訴。不過高院1日的更一審,卻改判鍾德美勝訴,「弟弟派」這次再敗一場。可上訴。

長榮集團創辦人張榮發2016年過世,而後大房的三個兒子為了爭產而分成兩派,其中「哥哥派」是長子張國華、楊美珍夫婦等人,「弟弟派」是張國明、張國華、與張聖皓父子等,2派間有不少訴訟糾葛。爭產案延燒至今將近6年,日前雖傳出「弟弟派」長榮國際董事長鄭深池、立榮航空董事長張國煒雙雙請辭,看似爭產案即將落幕,但法院間的訴訟仍有很長的路要走。

本案起源於「張榮發基金會」(文教性質)與「張榮發慈善基金會」的共同董事長鍾德美,在2019年2月11日的長榮公司臨時股東會中(基金會均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5%),表態支持「哥哥派」,讓「哥哥派」取得集團主要經營權。「弟弟派」因此起訴,打算拉下鍾德美。

本案為「張榮發慈善基金會」部分,時任董事長的鍾德美於2020年4月17日召開第8屆第6次董事會時,在場董事張國政提出變更議程臨時動議,打算立刻改選董事;不過鍾德美未針對變更議程動議案表決,就恣意宣布散會,並與其他5名董事離開現場。其他在場董事改推派吳景明為新的董事長,也引發雙方互爭董事長的訴訟戰。

一二審法院均判決「弟弟派」勝訴,鍾德美並非基金會董事長。案經最高法院廢棄發回,高院更一審卻出現逆轉判決。更審法院認為該基金會未訂定議事規則,主管機關衛生福利部也未就全國性財團法人開會程序定有議事規則,《財團法人法》亦未就主席逕行宣布散會時如何處置設有規定。所以當時的主席鍾德美宣布散會,僅係消極不行使董事長職權,並非事實上或法律上不能行使職權;因此張國政等人後續選舉吳景明擔任新董事長的行為,即非合法行為,更審因此改判張國政等人敗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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