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外遇果汁吧舊情人...正義友提醒「愛自己」 鵝肉店闆娘提告

▲▼外遇。(圖/免費圖庫pakutaso)

▲男子不滿好友整天找小三,妻子卻蒙在鼓裡辛苦工作,決定向她告知外遇一事。(示意圖/免費圖庫pakutaso)

記者黃資真/台中報導

台中一名人妻結婚3年,與丈夫共同經營鵝肉店,沒想到有天朋友突然告訴她「要好好愛自己」,像是在提醒丈夫有異,她心生警覺,找徵信社蒐證後,果真發現丈夫外遇,崩潰向丈夫與小三求償100萬元。台中地院判決2人須連帶賠償40萬元給正宮,全案仍可上訴。

人妻小芬(化名)主張,與丈夫婚後開了一家鵝肉店,原本以為幸福的婚姻會持續,沒想到卻在2020年12月底和賴姓友人聊天時,對方突然提醒「要好好愛自己」,小芬才注意到丈夫每天都在店裡打烊後溜出門,凌晨3、4點才會回家。

懷疑有鬼的小芬怒氣沖沖跑去質問賴男,對方才坦承,小芬的丈夫已外遇多時,對方則是他開果汁吧的前女友,2人在隔年2月15日還要去台北玩,小芬立即委託徵信社人員查證,發現2人確實單獨出遊同宿,丈夫當天也傳來訊息要求離婚,小芬於是向丈夫及小三提告侵害配偶權,向兩人連帶求償100萬。

小芬丈夫反駁稱2人只是好朋友,且長久以來與小芬價值觀不合,身心俱疲,才會去找小三聊天,之前去台北玩是為了敘舊,2人才會約在飯店見面;小三則是強調他們相識十數年,情同姐弟,並未發生婚外情。

不過,賴姓友人到庭證稱,他與小芬丈夫是高中同學,但跟小芬沒什麼交集,之前聽到對方說與「老七ㄟ」(前女友)聯繫上了,起初本來沒打算說這件事,可是看到小芬做的要死要活,丈夫卻在外面亂搞,覺得她很可憐,所以才會雞婆介入。

法官認為,小三稱小芬丈夫因婚姻問題才會加以安慰,顯知對方有配偶,卻堅持交往、共同出遊過夜,明顯侵害正宮配偶權,判賠2人賠償40萬元為適當,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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