陪女同事回家「伸鹹豬手摸2下」 護花男衝動2次代價9萬元

記者黃翊婷/綜合報導

郭姓男子與小美(化名)為同事關係,今年7月間他2次陪同小美走路回家,卻趁機伸出鹹豬手襲臀,結果害自己吃上官司。嘉義地院法官審理後,依違反《性騷擾防治法》判處郭男拘役90日,得易科罰金9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屁股,摸屁股,性騷擾,騷擾。(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郭男送小美回家,卻趁機伸出鹹豬手。(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與本文當事人無關。)

判決書中提到,郭男今年7月5日、7日下午5時許陪同小美走路回家,卻在路途中意圖性騷擾,趁對方不注意時伸手觸摸臀部得逞。小美當下立即大聲喝斥,並將郭男的手撥開,事後越想越生氣,於是主動前往警局報案。

郭男到案後坦承犯行,並被檢方依違反《性騷擾防治法》起訴。嘉義地院法官認為,郭男與小美僅為同事關係,他不知道尊重女性,伸出鹹豬手襲臀,顯然欠缺對他人身體自主權的尊重,造成女方心理產生不安全感及陰影,行為實在不可取。

法官接著表示,考量到郭男已坦承犯行,犯後態度良好,雖然有意調解,但小美不願意,最終依違反《性騷擾防治法》,共2罪,分別判處拘役50日,合併應執行刑期為拘役90日,得易科罰金9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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