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姓男子綑綁性侵女性朋友不認罪,狡辯對方憋尿不順,所以「用嘴幫忙吸出來」。(示意圖/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黃哲民/台北報導
新北1名周姓男子去年在家和1位來作客的女性朋友爭吵,涉用領帶綑綁對方手腳,並打昏對方性侵得逞,周男到案狡辯女方說尿不出來,所以他「用嘴巴幫忙吸出來」,他雖也有含住女方腳趾,但絕非性侵,女方出庭氣到痛哭難以言語,台北地院審理認定周男毫無悔意,犯行造成女方終身難以抹滅的心理陰影,依強制性交罪判刑5年,可上訴。
判決指出,本案發生於去年(2021年)4月8日深夜11點多,受害女子到從事食材供應商的周男家裡談事情,發生爭吵,周男涉拿領帶綑綁女方手腳壓制在床不准離開,並拿布塞嘴阻止女方呼救,周男更起淫念,強脫女方褲子意圖不軌,女方奮力掙扎,冷不防遭周男拿東西猛打太陽穴部位,頓時昏厥。
不過女方隨即被異樣感覺驚醒,睜眼赫見周男竟在吸吮她的腳趾、慢慢靠近她下體,周男察覺女方醒來,一邊譏諷女方「不要裝死」,一邊用手指性侵得逞,女方為了保命力持鎮靜,假裝請周男幫拿止痛藥,趁隙取得手機撥打110要求助,遭周男掛斷並痛毆一頓。
女方忍耐到隔天(9日)早上,藉口要上大號,拿走周男手機躲進廁所要報警,還是被周男踹開廁所門攔阻,最後利用周男不注意,跑到頂樓躲藏,等周男騎機車出門,才終於脫困報案。
周男到案矢口否認性侵,辯稱女方自稱憋尿脹氣尿不出來,所以他「用嘴巴幫忙吸出來」,舌頭有碰到下體,也有吸吮女方腳趾,他綑綁女方是因為要阻止女方瘋狂拿器具攻擊他,但他沒對女方動粗,反而整晚百般照顧與服侍處於自身病痛的女方。
女方出庭被周男的狡辯氣得不停痛哭,難以言語,求法官跟檢察官不要再問她案發過程,她不想再看見周男,連周男的聲音都不想見。社工說被害人曾嘗試將實情告知周遭親友,卻多為負面回饋,導致被害人不願再向其他人傾訴相關內容,也拒絕接受心理諮商。
法官認定女方已因身心壓力無法完整陳述,但她在警詢與檢方偵訊時說得很清楚,加上驗傷顯示她頭臉、胸腹都挨打,可見確遭周男施暴,她腳趾驗出周男口水DNA,更印證周男噁心舉動,至於私處內外採集到的男性DNA濃度不足以鑑識,法官仍認定與女方所述遭性侵情節相符。
法官指周男犯行嚴重戕害女方人格尊嚴,造成終身難以抹滅的心理陰影,周男卻毫無悔意,甚至狡辯用嘴吸吮幫助女方排尿,因此依法定刑可判3年以上、10年以下徒刑的強制性交罪,判處周男5年徒刑,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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