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小客車停入屏東市林森路巡邏警方巡邏車停車格 。(圖/民眾提供)
記者陳崑福/屏東報導
「這樣有沒有違規?會不會被拖吊?」有民眾目擊自小客車停放在屏東縣政府警察局寫有巡邏車專用的停車格內,向警方詢問這種行為是否挑戰公力,警方發現立即出動拖吊車將拖吊該自小客車,車主至少開罰1900元。
屏東縣警局旁邊的屏東市林森路,設有巡邏車專用停車格,方便員警快速執勤,停車位設立有專用告示牌,提醒車主注意,以免被拖吊。
今(2)日接近中午時,有一台自客車就停進巡邏車專用停車格內,無視於警方人員頻仍進出;有民眾目擊,拍了照片向旁邊的屏東警分局詢問,這樣算不算違規?會不會被拖吊?
屏東警分局員警發現,立即將照片轉載縣警局交通隊拖吊小組,交通隊出動拖吊車短短3分多鐘就將車輛拖吊。
屏東縣交通隊表示,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規定,不依規定、方式等停車自小客車處罰900元,拖吊費小型車為1000元,保管費則是超過5小時200元,因此違停的結果就是至少花1900元,提醒民眾不要佔用巡邏車專用停車格,以免被拖吊受罰。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