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地檢署2日執行3件賄選傳喚行動,涉案人分別以送現金、蛋糕、沙拉油等方式賄選,1人收押,3人分別以5萬元、2萬元、1萬元交保。(圖/記者蔡文淵翻攝)
記者蔡文淵/苗栗報導
苗栗地檢署11月2日單日執行三起賄選案件之搜索及傳喚行動,包括苗栗縣第五選區縣議員選舉,有候選人涉嫌以現金1000元賄選,另一起是苗栗市第三選區市民代表候選人送蛋糕賄選,第三起是西湖鄉某村長候選人送沙拉油,共查扣賄款現金4000元+智慧型手機1支,2公升裝沙拉油7瓶,傳喚26人到案,其中1人聲押獲准,3人分別以5萬元、2萬元、1萬元交保候傳,其餘22人則被請回。
苗栗地檢署黃智勇檢察官指揮苗栗縣警察局頭份分局、法務部調查局苗栗縣調查站、中部地區機動工作站、刑事警察局偵查第四大隊第三隊、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苗栗專勤隊等共計40名司法警察,共同偵辦吳姓樁腳涉嫌以每票1000元替苗栗縣議員第五選區黃姓候選人賄選,專案小組2日兵分多路搜索,傳喚吳姓樁腳及收受賄賂之選民13名到案說明。經檢察官訊問釐清案情後,查扣選民交付之受賄現金新臺幣4,000元整及智慧型手機1支,並認為吳某涉犯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99條第1項投票行賄罪之犯罪嫌疑重大,且有勾串證人之虞,向臺灣苗栗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
另徐一修檢察官指揮法務部調查局苗栗縣調查站、中部地區機動工作站、苗栗縣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苗栗分局員警,共同偵辦苗栗市市民代表第三選區謝姓候選人涉嫌以餽贈蛋糕(價值約199元)方式賄選之案件。專案小組於昨(2)日持法院核發之搜索票搜索10處,並傳喚謝某等涉嫌人2名、收受賄賂之選民8名到案說明,檢察官複訊後認為謝、蔡2人涉嫌投票行賄罪之犯罪嫌疑重大,分別諭知以5萬元、1萬元交保候傳。
第三件為馮美珊檢察官指揮苗栗縣警察局通霄分局、法務部調查局苗栗縣調查站、中部地區機動工作站等共計29名司法警察,共同偵辦西湖鄉二湖村潘姓村長候選人及其羅姓丈夫涉嫌以餽贈2公升裝沙拉油(價值約200元)方式賄選。專案小組於昨(2)日傳喚潘、羅等涉嫌人2名、收受賄賂之選民8名到案說明,並依法查扣證物沙拉油7瓶。檢察官複訊後認為候選人之羅姓丈夫涉嫌投票行賄罪之犯罪嫌疑重大,諭知以2萬元交保候傳,潘則被請回。
11月2日執行3起查賄搜索共傳喚26人到案,其中1人聲押獲准,3人分別以5萬元、2萬元、1萬元交保候傳,其餘22人則被請回。苗栗地檢署呼籲,舉凡提供金錢、禮品、餐宴等利益予選民以為投票之對價者,均屬賄選行為,請勿以身試法。
▲苗栗地檢署2日執行3件賄選傳喚行動,涉案人分別以送現金、蛋糕、沙拉油等方式賄選,1人收押,3人分別以5萬元、2萬元、1萬元交保。(圖/記者蔡文淵翻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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