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女子幫忙倒酒時,對方不慎摔破酒杯,害她美腿遭割傷,氣得提告求償10萬元。(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exels)
記者黃哲民、黃資真/台北報導
台北廖姓女子與友人們到錢櫃SOGO店歡唱,廖女好心幫另名邱姓女子倒酒時,邱女因為醉到拿不穩,不慎摔破酒杯,玻璃碎片意外割破廖女右大腿,留下1公分的傷口,廖女氣得要求賠償10萬元醫藥費,來消除腿上的傷疤,但雙方金額喬不攏鬧上法院,邱女被依過失傷害罪判處拘役15天。
判決指出,今年6月15日,邱女和朋友們到東區一家夜店參加友人舉辦的派對,廖女也跟著另外一群閨密來參加,雖然彼此是初面,但隨著酒與音樂的催化,大家很快打成一片。派對結束後,邱女、廖女以及一些朋友們決定跑第2攤,到錢櫃SOGO店唱歌。
當時邱女已略有醉意,途中廖女好心幫她倒酒時,邱女卻沒拿好酒杯,不小心摔破掉到地上,由於廖女穿著短裙,右大腿外側因而遭玻璃碎片割傷,留下1公分的傷口。
由於美腿未來恐留下明顯傷疤,廖女氣沖沖要邱女道歉,她聽話道歉,但廖女覺得對方沒誠意,跑到包廂外走廊找閨密抱怨,閨密聽聞立刻跑去找邱女討公道,雙方卻一言不合打成一團,鬧到警方都來處理,結果兩邊互相提告傷害,廖女以大腿遭劃傷為由,另外再加告邱女過失傷害。
之後雙方決定撤回傷害告訴,檢察官處分不起訴,但廖女無法忍受大腿因此留下傷疤,向邱女求償10萬元的醫藥費,其中包含做美容去除傷疤的費用,強調價格十分合理,但邱女無法接受拒賠,遭檢方起訴。
台北地院審理認為,邱女因疏於注意導致廖女受傷,考量其犯後坦承犯行,態度尚可,無前案紀錄等,依過失傷害罪判處拘役15日,得易科罰金1.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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