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重警虐打無辜民眾報告出爐 王婉諭批內容避重就輕:毫無檢討!

▲▼新北警把路人當通緝犯...當街拖行痛毆!無辜男全身傷怒告。(圖/民眾提供)

▲新北警把路人當街拖行痛毆。(圖/民眾提供)

記者杜冠霖/台北報導

新北市三重區一名黃姓民眾上月遭三重分局員警誤認為通緝犯,被打到渾身是傷引起輿論譁然,而2日警政署報告出爐,立委王婉諭表示,報告中,不斷強調「黃姓男子不願告知姓名、沒有主動說是認錯人」,對警方在壓制後繼續打人、拉扯手銬、罵三字經、偷捏下體等行為更是避重就輕、隻字未提,「完全感受不到警方檢討、改革的態度!」

三重黃姓男子九月底遭到警方誤認為通緝犯並暴打一頓,警政署調查報告昨天出爐。王婉諭指出,事發後黃先生與兒子為了自保,蒐集了許多錄音檔與影像。從先前公開的畫面,很明顯就可以聽見黃先生在遭到壓制之後,不停大喊「認錯人了」、「我就住在旁邊」、「我叫黃XX」,甚至還很無奈地問警方「為什麼要打我?」要求警方不要再打他。

但是報告中,王婉諭卻發現,警方不斷強調「黃姓男子不願告知姓名、沒有主動說是認錯人」,然而,針對警方在壓制後繼續打人、拉扯手銬、罵三字經、偷捏下體等行為,卻是避重就輕,隻字未提。

對於報告內容,王婉諭批評,不僅沒有調查報告中「不願告知姓名跟出示證件」的情形,兩名便衣員警也不該在壓制及上銬後繼續毆打黃先生。

調查報告中也提到,黃先生遭到上銬之後,厚德派出所員警到現場就說「黃先生應該不是李姓通緝犯」,翁姓員警當下也稱「拿出黃先生身上的證件簡單查看」。

王婉諭批評,即便如此,警察卻還是將傷痕累累、打著赤腳的黃先生上銬帶回派出所,「我真的忍不住要問,在當事人不停喊冤,警方也拿證件出來看的情況下,究竟還有什麼理由,要將他當成犯人上銬帶回派出所?」

更誇張的是,王婉諭批評,事後兩名員警不僅沒有親自向黃先生道歉,還對黃先生提告。就連調解當天,也只是試圖把這一切的經過,大事化小小事化無,跟他們說「誤會一場,賠償10萬元」。

對於警方處理方式,王婉諭痛批,人民對警察的信任,難道是可以用10萬元買回來的嗎?黃先生精神上的創傷,難道是可以用一句道歉跟10萬元,就簡單撫平的嗎?

王婉諭指出,整份調查報告最後,只有針對兩名便衣員警「未依《職權行使法》第四條規定進行盤查,且未在第一時間確認黃先生身份」的部分承認有疏失,並將兩名員警各記大過一次。

王婉諭呼籲,警政署及新北市政府,包庇少數違法員警的過失行為,只會加深警民之間的誤解與不信任,更無助於維繫警察聲譽,「相關單位應該徹底釐清事情經過,給予應有的懲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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