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侵兒子女友被判刑!通緝犯竟用親哥身分辦護照 4年爽出國29次

▲▼維珍航空,飛機。(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台中朱姓性侵通緝犯不但沒被關,還以假身分辦護照爽出國29次。(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郭玗潔/台中報導

台中一朱姓男子因性侵案被法院判刑後,拒不到案被通緝,甚至拿親哥的身分證辦假護照,4年多來自由出入國境共29次,直到在台灣酒駕被警方盤查身分,以指紋做電腦比對,朱男的犯行才曝光。台中地院審理,依朱男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受禁止出國處分而出國罪29罪,合併處2年徒刑,可易科罰金;酒駕部分則處5月徒刑,可易科罰金15萬元。

判決指出,49歲的朱男因性侵繼子的女友,被法院判刑3年4月確定,朱男卻不到案,被新北地檢署於2013年3月11日通緝在案,朱男竟在被通緝前幾天,就偽造親哥的簽名簽署護照申請書,並擅自拿親哥的身分證和自己的照片,委託旅行社人員辦理護照,從2013年3月18日到2017年7月9日為止,4年多來出國29次,直到他今年5月在台灣酒駕,被警方盤查,又拿哥哥身分頂替,警方以指紋做電腦比對,才發現他是通緝犯。

法官審理,認為朱男視國家邊境管制於無物,嚴重侵害國家對國民出國管制之法益,所為實屬不該。審酌他犯後坦承犯行,態度尚佳,依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受禁止出國處分而出國共29罪,合併處2年徒刑,可易科罰金,全案還可上訴。酒駕部分則處5月徒刑,可易科罰金1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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