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鄭家純不開心了!PO文「整型做壞了」 判賠元和雅90萬

▲▼鄭家純,雞排妹。(圖/翻攝自Facebook/鄭家純)

▲雞排妹鄭家純被元和雅診所提告判賠90萬元。(圖/翻攝自Facebook/鄭家純)

記者陳宏瑞/高雄報導

剛宣布結婚沉浸在喜悅中的雞排妹鄭家純可能不開心了!鄭家純因肖像權糾紛,要求2012年替她抽脂的高雄知名整型診所元和雅,撤下門口柱子使用她照片的宣傳照,並求償150萬元,遭法院判定敗訴。元和雅不滿鄭家純在網路上轉貼文章和評論,指整型診所整壞許多個案,也對鄭家純提告妨害名譽,檢方雖然對鄭家純做出不起訴處分,但元和雅另提300萬元的民事損害賠償,高雄地院審理後,認為鄭家純曾在寫真集中感謝元和雅,而轉貼網友貼文時也未善盡查證之責,判她應賠償90萬元。可上訴。

▲雞排妹認了整形。(圖/翻攝自雞排妹臉書)

▲雞排妹鄭家純與元和雅診所的官司輸了。(圖/翻攝自雞排妹臉書)

雙方的戰火起因於2020年鄭家純因肖像權而與高雄知名整型診所元和雅發生爭議,鄭家純憤而向元和雅提告並求償150萬元,對此,診所發出聲明反擊,指雙方2012年時就已就肖像權達成交換協議,且有明確的合約與信件為證,另外針對鄭家純的臉書貼文,診所也認為此舉蓄意傷害主治醫師的形象,向法院提出妨害名譽告訴,並提民事訴訟,要求鄭家純賠償300萬元。

鄭家純2012年時尚未成名,當時特地南下高雄請求元和雅集團合作,雙方並在該年3月簽訂合約,並由元和雅提供體態雕塑之抽脂手術,不料隨著鄭家純名氣越來越大,卻對元和雅提告要求解約,不滿元和雅廣告仍放著她的舊照,認為肖像權遭侵犯,一狀告上法院,並求償150萬元。

▲▼雞排妹鄭家純針對元和雅醫美診所的指控,在律師陪同下出面召開記者會對外說明。(圖/記者湯興漢攝)

▲雞排妹鄭家純(中)與整型診所官司纏訟。(圖/ETtoday新聞雲資料照)

全案經智財法院審理認定,鄭家純要求整型診所移除看板並賠償150萬元,但看板是「高雄元和雅診所」設立的,鄭家純告的則是診所公司,搞錯對象,因此判她敗訴。

除了打官司外,鄭家純也在網路上轉貼不少曾在元和雅的「受害者」貼文,指其中除小模外,更還有一般民眾,都是在元和雅動完手術後,在別的地方被診斷「做壞了」,卻都因擔心被元和雅提告不敢張揚,除提醒消費者注意外,也呼籲若有受害者要提告,她能提供一定程度的協助,也被元和雅提告妨害名譽,

▲雞排妹認了整形。(圖/翻攝自雞排妹臉書)

▲雞排妹鄭家純在臉書上留言被告。(圖/翻攝自雞排妹臉書)

元和雅指出,鄭家純為知名藝人,所發表的言論對社會大眾有一定程度的影響力,竟於追蹤人數67萬多人的個人臉書上公開發表不實言論,足以詆毀主治醫生個人形象,也造成醫美集團因此蒙受形象及名譽的損害。

但檢方認為,鄭家純在臉書上對自己18歲整型經過的發文,屬可就公評之事善意發表言論,轉貼其他人的貼文也是她身為公眾人物為他人發聲,並非虛妄,因此認定鄭家純的言論未逾越「合理評論原則」,將鄭家純不起訴處分,元和雅不服聲請再議,高雄高分檢支持原審檢察官的看法,認為沒有偵查未完備情事,駁回元和雅的再議。

刑事官司雖然輸了,但元和雅向鄭家純提的民事官司卻贏了,高雄地院法官認為,鄭家純在寫真集中曾表示感謝元和雅,也沒提出大腿被做壞的證據,而在轉貼其他人貼文前,也未善盡查證之責,因此判鄭家純應賠償90萬元,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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