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家純宣布「封奶」後宣布結婚,不過就在這件喜事之後,跟元和雅的官司輸了。(圖/記者李毓康攝)
記者吳奕靖/高雄報導
雞排妹鄭家純跟國內知名整形診所元和雅的「肖像權」官司,元和雅針對雞排妹在2020年底在臉書說自己18歲的抽脂手術「做壞了」,還po出一堆苦主的留言,高雄地院審理之後,認為鄭家純敗訴應賠償90萬,對此元和雅方面回應苦嘆:「走捷徑,還嫌路上石頭多」,大呼這年頭「什麼都能整型,唯獨人心難整」。
雞排妹2012年想要出道當藝人,找上元和雅醫美集團免費替她抽脂,2020年卻在臉書聲稱「18歲時在元和雅做壞了」公審診所,元和雅認為商譽受損,向高雄地院提告,法官審理後,認定沒有證據證明診所哪裡做壞了,且雞排妹未盡查證義務就轉貼匿名不實指控,判需賠償元和雅90萬元,等於「做壞了」3個字,1字要賠30萬元。
▲雞排妹鄭家純當初針對元和雅醫美診所的指控,在律師陪同下出面召開記者會對外說明。(圖/記者湯興漢攝)
對於法院判決,元和雅高層簡單25字回應「走捷徑還嫌路上石頭多,這年頭什麼都能整型,唯獨人心難整」。不過集團委任律師葛光輝5日說感謝法官公正審理,證實雞排妹在高雄元和雅診所所做的抽脂手術事實上非常成功,並沒有她所謂的「做壞了」或者「凹凸不平」。
關於有人認為診所應該拿出相關的底片或毛片做說明,葛光輝表示,因為雞排妹當初在手術後沒有多久就去拍了《18歲的禮物》寫真集,這本寫真集是由鄭小姐這一方面負責拍攝、製作跟出版,所有相關的底片、毛片都在鄭小姐這方,如果真有鄭小姐所說的「做壞了」或者「凹凸不平」,想必在訴訟當中可以拿出來做證據,但她遲遲沒有拿出來,所以法官才會依據看完鄭小姐當年拍的寫真集照片,以及後來參加活動的照片,認定鄭小姐大腿的手術是非常成功的,還給高雄元和雅診所清白跟公道。
至於雞排妹PO文表示會上訴,葛光輝回應,尊重鄭小姐上訴的權益,不過也希望她能體認到身為一個擁有數十萬粉絲的網紅,雞排妹必須有她的社會責任,是不是考慮不要再繼續上訴,讓風波到此為止,給社會正面的示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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