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女到職一周「遭拉樓梯間性侵」 男同事脫下布偶裝變惡狼

▲樓梯(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阮男藉口請女同事幫忙,但脫下布偶裝後卻化身為狼...(示意圖/取自Pixabay)

記者柯沛辰/綜合報導

越南籍阮姓男子任職於新北市某影城,去年4月卻強拉剛到職的26歲女同事到逃生梯間,當場性侵得逞。事後,同事發現受害女子默默流淚,主動上前關心,又見到對方衣角疑似沾有精液,立即通報公司並報警處理。新北地院審理後,認定阮男犯後態度不佳,判刑4年6月,全案仍可上訴。

根據判決書,阮男去年4月見女同事剛到職一周,柔弱可欺,某天藉口請對方幫忙脫掉自己身上的布偶熊裝束,竟順勢將對方拉入逃生梯間,強壓在牆角。女同事大驚失色,不斷抵抗,卻被對方壓住強吻、扯掉衣褲,當場性侵得逞。

事後,女同事驚魂未定,一心想著離開,沒想到阮男竟還要求傍晚5點見面,她只好草草答應,匆匆離去。不過,女同事回到服務台後六神無主,不久後便開始悄悄落淚,很快引起2名同事關切。

起初女同事不願意多說,後來見2名同事耐性引導,才再也按捺不住,當場失聲痛哭,驚恐道出剛剛受害的經過,還出示自己衣角,證明沾到阮男的精液。

同事們聽完很震驚,第一時間報告主管,公司也馬上成立小組調查,並找來人力仲介釐清,但由於雙方說法出入太大,所以還是陪同女同事到警局報案。

警方受理後,在女同事上衣採得與阮男相符合的DNA檢體,但阮男否認犯案。

新北地院審理後認為,阮男與幾名同事不熟,也無糾紛仇恨,且受害人案發後也未民事求償,可見幾人並無說謊獲取金錢或蓄意陷害他人的動機,綜合種種證據,被告性侵事實明確,犯後卻飾詞狡辯、未與被害人達成和解,顯見毫無悔意,因此本月2日判刑4年6月,刑滿後驅逐出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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