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中體育老師利用女學生的愛慕之心,4度在車上對她性交得逞。(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郭玗潔/台東報導
台東一國中體育老師和女學生玩師生戀,還趁載她回家時伸狼爪,在車內4度性侵得逞。直到女學生上音樂課時,音樂老師講到蕭邦的師生戀,發現班上同學都看向女學生調笑「乾女兒、乾妹妹」,察覺不對勁,詢問女學生後全案才曝光。台東地院審理,認為體育老師犯行屬實,依犯對於14歲以上未滿16歲之女子為性交罪4罪,合併處4年徒刑,全案還可上訴。
判決指出,國中男老師阿健(化名)教授體育、健康、資訊等課程,卻趁開車載女學生小文(化名)回家時,於前年9月到12月15日間,至少4度在未違反意願的情況下,要求她自己脫下褲子,對她性交得逞。
同月16日,另一名男老師上音樂課,講到蕭邦與他的老師喬治‧桑師生戀,發現班上學生開始鼓譟,並以頭、眼神示意小文方向,還提到「乾女兒、乾妹妹」,更將名詞「乾」改成動詞的「幹」,音樂老師才注意到原本是邊緣人的小文,並在課後加以關心,小文原本不太敢說,等音樂老師問及阿健有給她「承諾」嗎,小文才低頭邊哭邊說,她會幫阿健買早餐、搭阿健車回家,彼此有指交、口交、擁抱、接吻等親密行為,印象深刻的至少4次,音樂老師聽完大為震驚,連忙通報學校。
全案審理時,阿健辯稱,因為他碎念小文課業,遭小文攻擊,他在掙扎中反折小文的手,小文就嗆聲說要向音樂老師告狀,隔天他就莫名遭到停職,何況性侵只是小文單方面的說法,並沒有任何證據。
法官審理發現,小文還以「爸比」、「爸(爸)」稱呼阿健,兩人更有以「小朋友」、「(死)小孩」戲稱,阿健還在假日傳訊問「要看帥哥嗎?」、「要年輕的還是幼齒的」給小文,可見兩人關係親暱,認為阿建為人師表,卻利用女學生的愛慕之心逞私欲,犯後也未見悔意,也沒和小文及她父親和解,依犯對於14歲以上未滿16歲之女子為性交罪4罪,合併處4年徒刑,全案還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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