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翊婷/綜合報導
高中生阿強(化名)邀請同校學妹美美(化名)視訊裸聊,並答應不會錄影或截圖,沒想到當對方依約脫去衣物後,他竟然馬上截圖影片畫面,還傳給同學看,結果害自己吃上官司,被高雄地院法官依法判處有期徒刑1年10個月,緩刑4年。
▲阿強與美美是學長、學妹關係。(示意圖/達志影像,與本文當事人無關。)
判決書中提到,阿強與美美是同校學長、學妹關係,還是男女朋友(現已分手),去年9月某日兩人都在住處的房間內,他透過LINE要求美美開啟視訊聊天功能,並裸露身體讓他觀賞。
起初美美選擇拒絕,但阿強一再要求,她才妥協答應裸聊,同時告誡不可以錄影、截圖。阿強佯裝答應條件,卻還是在美美依約脫去衣物後,將影片畫面截圖,再傳給同學觀看。
同學收到裸照警覺有異,立即告訴美美此事,並通報校方、警方處理。阿強到案後坦承不諱,隨後被高雄地檢署檢察官依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起訴。
高雄地院法官認為,阿強明知美美未滿18歲,竟為了滿足私慾,將裸聊畫面截圖,對女方的身心健全、人格發展均產生不良影響,行為實有不該,考量到他犯後坦承犯行,也與女方的家長達成調解,並依照調解條件捐款完畢,最終依法判處1年10個月,緩刑4年,同時還要接受4場法治教育,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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