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神秘訊息秒變下藥淫狼!頭埋雙腿磨蹭 女業務爬20m逃魔掌

▲男子在礦泉水下藥,迷昏女子後猥褻。(示意圖/免費圖庫Pixabay)

▲男子在礦泉水下藥,迷昏女子後猥褻。(示意圖/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翁子皓/台中報導

台中女業務小花(化名)因阿傑(化名)欠債不還,又避而不見,知道對方常躲在陳姓汽修工家,於是前往陳男家等候阿傑。不料,陳男竟起色心,下藥迷昏小花,以擦藥為由,徒手由上往下撫摸對方背部,還把頭埋在小花兩腿間磨蹭。台中地院近日審結,依強制猥褻罪,判陳男有期徒刑4年6月。

判決書指出,小花苦於阿傑欠錢不還,知道對方常到陳姓友人家聊天,於是在去年5月25晚間開車前往陳男家,請陳男打電話給阿傑,約他到陳男住處。阿傑到達陳男家門外,赫然發現小花的車停在附近,怕被小花討債,趕緊駕車離去,還傳訊息向陳男質問「她怎麼會去找你」。

陳男收到訊息後,知道阿傑今天不會出現,竟動起歪腦筋,趁小花上廁所時,將含有安眠、鎮定成分的不明藥劑加入小花飲用的礦泉水內。小花喝到加料的水後,產生頭暈、噁心嘔吐等症狀。

陳男以讓小花休息為由,扶小花進入房間內,再以擦藥為藉口由上往下撫摸小花的背部、還將頭埋在小花兩腿間磨蹭。小花想反抗,但因藥效作用使不上力,只能儘量閃躲陳男的動作,直到凌晨才打電話向張姓友人求救。

張姓友人依據小花傳送的地址,找到陳男住處。小花精神恍惚間聽到友人的呼叫,用盡全身力氣,爬行約20公尺,到門邊奮力開門,總算成功脫離陳男的魔掌。

陳男的律師主張,小花事發後隔天晚上,獨自一個人前往陳男住處,不合常理,律師又說,根據證詞,小花當時爬了大概20公尺,才到門邊開啟門鎖,但陳男住處的門鎖距離地面約有半個人的身高,小花身體若是虛弱,如何有辦法站起來有半個人的身高打開門,質疑小花是否確實有意識不清的狀況。

法官調查,小花隔天返回陳男家,是為了取回眼鏡跟鞋子,另外當張姓友人前來營救小花時,小花見友人無法開門,縱使當時身體乏力,也會奮力開門,讓自己能逃離現場,且小花經友人載離陳男住處時,身體非常虛弱,實難想像小花為誣陷陳男,自行服用藥物,讓身體健康處於風險中。

法官認為,陳男利用小花前往其住處,請他聯絡阿傑到場商討處理債務的機會,下藥迷昏小花,強制猥褻,且犯罪後矢口否認犯行,毫無悔意,依強制猥褻罪,判陳男有期徒刑4年6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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