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煙火哥邱銘祥被控故意破壞汽車輪胎意圖殺人未遂,檢察官調查結果不起訴。(資料照/記者陳以昇翻攝)
記者劉昌松/台北報導
「新店煙火哥」邱銘祥因女友與藍姓婦人發生車禍糾紛,多次到到藍婦居住社區施放煙火擾民,還潑糞、造謠藍婦染疫,已經被檢察官起訴,並請求從重量刑,正由法院審理中;藍婦另外指控,邱銘祥涉嫌鬆動她的汽車輪胎螺栓,意圖使她發生車禍意外,觸犯殺人未遂罪,但因查無停車場監視畫面等等事證,台北地檢署8日第2度處分不起訴。
34歲的邱銘祥2019年和女友到宜蘭梅花湖風景區旅遊,因女友騎電動遊園車撞倒藍婦成傷,雙方因和解事宜談不攏而結怨,邱男被控從此經常到藍婦所住的新店某社區附近騷擾藍婦;2021年間,邱銘祥因多次開車尾隨藍女座車,並當街對藍女潑灑穢物,造謠藍婦感染新冠肺炎,被法院依強暴侮辱等罪判執行2年2月徒刑。
在前案審理期間,邱男持續到藍婦社區放鞭炮,甚至找友人呂理傑掩護,開車上高速公路交流閘道,以蚊香當延遲引信放炮,大量濃煙嚴重影響往來行車安全,警方在2022年6月間根據搜證逮捕邱男,並由檢察官聲押獲准後,查出他從2021年11月22日到2022年6月28日間,親自或找友人呂理傑協助,共施放19次煙火爆竹。
邱銘祥坦承,無法克制自己施放煙火的念頭,他甚至曾私下向女友說:「抓不到我啦,抓到我吃大便給那個人看」,「我打算在今年12月以前破1萬發」,檢察官10月間再將邱銘祥提起公訴,並請求法院繼續羈押他。
其實藍婦提告內容不只這些,她日前因為車子開起來感覺怪怪的,送到保養廠檢修時,意外發現固定車胎的螺栓遭外力鬆動,藍婦懷疑也是邱銘祥搞的鬼,試圖要害她駕車發生意外,但因藍婦提告時,停車場監視器畫面檔已經逾期被覆蓋,查無相關事證,邱銘祥首度獲不起訴處分,經高檢再議發回,檢察官再勘驗邱銘祥手機內的與他人對話等紀錄,也查無相關事證,因此再次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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