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婦喊冤說車輛是兒子開的,但存款仍遭扣押。(示意圖/資料照)
記者柯沛辰/綜合報導
桃園市中壢區61歲陳姓婦人的轎車2020年10月闖越警方酒精攔檢點,隔年又違停孕幼停車位,一共遭裁罰18萬600元。由於陳婦遲遲未繳納罰款,今年9月被法務部執行署桃園分署扣押郵局內百萬存款,讓她不禁喊冤「車子是兒子在開,不應該罰我!」
桃園分署指出,陳婦名下車輛2020年10月行經園市八德區長興路與崁頂路口時,見警方設置酒精攔檢點,卻不接受員警指揮停車受檢,反而直接駛離,違規事實明確,經桃市交裁處裁處罰鍰18萬元。隔年,該車又在大型購物中心違規佔用孕幼車位,遭裁罰600元。
由於陳婦遲未繳納2次違規滯欠的18萬600元罰鍰,全案被移送執行署桃園分署執行。桃園分署調查後發現,陳婦郵局內有超過百萬元的存款,旋即發扣押命令,在一個月內強制提款18萬600元罰鍰。
陳婦期間喊冤,車輛是兒子在開,桃市交裁處不應該處罰她。不過,桃市交裁處表示,汽車所有人對車輛有保管注意、篩選控管駕駛人,並擔保駕駛人行為合於交通管理規範之義務,本案陳婦並未申請歸責實際駕駛人,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以車主為受處分人,並無違誤。
桃園分署呼籲,民眾切勿酒駕,以維護用路人之人身及財產安全,遇有酒測攔檢,應依員警指揮停車受檢,切勿逃避或拒檢,否則將遭主管機關重罰,若再拒繳罰鍰,財產恐遭扣押、查封或拍賣,甚至連累家人,得不償失。
▼桃園婦百萬存款被扣押、強制提款。(圖/執行署桃園分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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