戀上人妻甜喊「我現在只想愛妳」 他1原因免賠45萬元

記者黃翊婷/綜合報導

郭姓人夫抓包吳姓妻子外遇,外遇對象許姓男子還將「反正我現在只想愛妳就是了」等文字設定為LINE對話視窗的公告,兩人互稱「寶貝」、「老公」,甚至討論未戴保險套發生性行為等內容,讓他大受打擊,因而決定提告求償60萬元。但由於舉證不足,最終彰化地院僅判吳女應賠償45萬元,許男免賠。

擁抱示意圖。(圖/達志示意圖)

▲吳女否認在離婚前曾與許男發生性行為。(示意圖/達志影像,與本文當事人無關。)

郭男在判決書中主張,和妻子婚後育有2名子女,許男明知妻子已婚的身分,仍執意交往並發生性行為,他今年2月間在家中電腦發現2人的曖昧對話以及合照,這才驚覺被戴綠帽,妻子事後也坦承外遇並向他道歉,夫妻倆在3月底協議離婚,他也決定對2人提告求償60萬元。

對於上述指控,吳女表示,她是在2021年10月間認識許男,離婚前從未告知對方自己已婚的身分,期間也沒有發生性行為,之所以會向丈夫道歉,是因為丈夫說如果道歉就可以不計前嫌;另外,雖然離婚之後她與許男確實曾短暫交往2個月,但現在只是單純的朋友關係。

許男也強調,吳女僅向他表示「有男友」,在相處過程中他也沒有發現對方已婚的身分,直到郭、吳2人在今年3月底離婚,他才知道這件事,「吳女離婚前,我們並未發生性行為。」

彰化地院法官認為,許男使用和吳女頭部緊貼的合照當成LINE的頭像照片,還把「反正我現在只想愛妳就是了」等文字設定為LINE對話視窗的公告,2人甚至以「寶貝」、「老公」相稱,言談間也曾提及「每次都說會戴(保險套)」等涉及性行為的內容;此外,吳女在離婚前曾向郭男道歉2次,種種證據都證明,2人當時已是男女朋友關係,而且發生過多次性行為。

法官接著指出,由於郭男舉證不足,無法證明許男在主觀上有故意或過失,因此無理由向他請求負起損害賠償責任,最終僅判吳女應賠償45萬元較為適當,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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