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機場第三航廈。(圖/桃機提供)
記者李姿慧/台北報導
《鏡週刊》報導桃園機場第三航站能源中心工區日前發生大規模崩塌,但因無人死傷,營造廠並未依規定通報,承攬營造廠早在4月已退出工程,目前營造廠疑似違法施工,存在工安疑慮。桃園機場公司今則表示,崩塌非事實,當時鋼軌組立鬆脫已立即復原,變更承造人也已完備申辦,無違法施工。
《鏡週刊》報導桃園機場第三航站能源中心B區共同管溝,因模板未施作支撐鐵管,日前發生大規模崩塌,目前營造廠疑似不夠專業,才會在灌漿前,因支撐力不足造成崩塌,營造廠未通報業主桃機公司及監督的桃園市政府。第三航站能源中心工程原由東元電機與偉銓營造共同承攬,偉銓4月因財務危機申請停業並退出該工程,事後卻延燒營造廠鬧雙包爭議,質疑目前營造廠違法施工。
桃園機場公司今發出聲明表示,有關報導所述能源中心B區共同管溝於深夜崩塌一事,經查並非事實。事件為今(111)年10月28日下午施工時,人員進行鋼管組立時疑似鬆脫,當下已立即改善,並於當日下午5時完成復原,未影響工程後續推動。
桃機公司表示,該工程由東元電機和偉銓營造共同投標承攬,由東元為共同承攬代表廠商。偉銓於今年3月出現資金問題,4月亦不正常出工,無法正常履行契約責任。機場公司陸續接獲桃園地方法院執行命令後,要求東元公司依共同投標協議書連帶負履行契約責任,東元和偉銓於4月18日由雙方董事長共同具名來文,檢附自4月1日起由東元公司繼受之讓與協議書,完成繼受程序。
針對營造廠疑似違法施工一事,桃機聲明指出,該情況並非事實,該工程因偉銓公司無法履行契約,後續由共同承攬之東元公司繼受且另覓其他土建分包廠商,另承造人變更申請之程序,業已完備桃園市政府建管處承造人變更申辦程序,並無違法施工情事。
桃機表示,該工程為第三航站區公共設施新建工程,經費62.93億元,得標廠商為東元公司及偉銓公司,工期2069天。因此事件影響工程進度,截至10月31日止,預定工程進度17.97%,實際進度13.98%,落後3.99%。機場公司已經依據《政府採購法》第101條規定,於9月5日刊登偉銓公司為拒絕往來廠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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