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一35歲黃姓男子有偷拍的癖好,一天就有19人受害。(示意圖/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郭玗潔/台北報導
台北一35歲黃姓男子於近2年期間,經常在公共場所偷拍女性裙底風光,今年5月29日他又到處狂拍,偷拍到第19人裙底時終於被逮。台北地院審理,依犯妨害秘密罪,處黃男罰金6萬元,可易服勞役60天,並沒收NOKIA手機1支,全案還可上訴。
判決指出,黃男於今年5月29日晚間6時許,在誠品信義店2樓找獵物,看到一名穿著短裙的張姓女子正漫步逛街,遂緩緩靠近,並將自己的NOKIA手機貼近她裙底,開啟連拍功能狂拍16張,犯行正好被一旁民眾目睹,見義勇為告知張女,張女馬上請店員協助報警,警方到場查獲黃男。
經警方調查,黃男從2020年7月起,不斷在不同公共場合偷拍女性下半身隱私部位,作案期間延續近2年,單單計算黃男遭逮這天的犯行,他就已在不同時間、地點偷拍不同女性裙底或褲底高達19次。台北地院審理,依犯妨害秘密罪,處黃男罰金6萬元,可易服勞役60天,並沒收NOKIA手機1支,全案還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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