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明璇。(圖/翻攝李明璇臉書)
記者崔至雲/台北報導
「國民黨最美發言人」李明璇驚傳被偷拍!李明璇稍早在社群軟體instagram限時動態指出,她被警察局通知,自己成為被偷拍的被害女性之一,做完筆錄,李明璇二話不說直接提吿妨害秘密罪。但她也感嘆表示,婦幼相關的議題罰則太輕了,未來她盼自己有修法權力,將對婦幼相關的傷害行為提高刑責,遏止這些人欺負弱小。
李明璇接受《ETtoday新聞雲》記者電訪時表示,他接到台北市政府警察局婦幼警察隊來電,警方抓到一名性侵犯時,在他電腦中發現多張偷拍女性裙底照片,其中一名就是李明璇,警方向李表示「因為妳身分特殊是公眾人物,所以主動聯絡」,李明璇表示,今天因她是公眾人物,才可以因此知道此事,但是社會上卻有很多女性無辜被偷拍就算,還不知道自己被偷拍。
「做完筆錄二話不說直接提到妨害秘密罪」,李明璇氣憤表示,被偷拍的被害女性不只她一人,這些人都是專業慣犯,把鏡頭裝在腳背上就去偷拍女生,「警察說這樣的人很多很多」,只是現在台灣偷拍的刑責太輕,大多被害人不願曝光,甚至選擇息事寧人,間接助長了偷拍歪風,「到現在還是覺得不可思議竟然遇到種事情」。
李明璇說,好在犯人抓到了,但她不斷思考,要不是因為她是公眾人物,不知道有多少女性被偷拍是毫不知情、默默受害?「這種死變態實在是需要關起來關久一點,不要出來傷人」,更喊話「如果有一天我握有修法權力,絕對立法修法把對婦幼相關的傷害行為,提高刑責,遏止這些壞蛋繼續欺負弱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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