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劉昌松/台北報導
男子吳明達20年前曾謊稱有管道可投資獲利,詐騙前中國小姐凌蕙蕙等人,獲利1千多萬元,被依常業詐欺判刑3年定讞入監,出獄後又一再跑到咖啡館尋找被害人,自稱有「天眼通」、可靠「靈動力」買股賺錢,繼續行騙,1名廟婆因信仰關係,誤信吳明達真有神力,遭騙131萬元血本無歸,台北地檢署9日依詐欺罪起訴吳明達。
▲吳明達自稱靠靈動買股賺錢,騙廟婆131萬元。(圖/資料照)
吳明達1999年到2001年間,因資金週轉不佳,積欠大量債務,開始透過骨董商等親友,對外營造個人經濟狀況良好,人脈甚佳的假象,甚至幫馬紹爾群島總統做過氣功治療等假象,以投資吉隆坡大樓、處理核廢料生意為幌子向人行騙。
當時,前中國小姐凌蕙蕙誤信吳明達的能力,借款20萬元現金,另外以400張鉅晶科技股票作價借款800萬元,最後卻只拿回10萬元利息,直到吳明達挨告詐欺被警方逮捕上新聞,凌蕙蕙才發現受騙,和其他7名被害人分別提告,雖然最後凌蕙蕙選擇和解撤告,但法院仍依當年的常業詐欺罪,犯罪所得上千萬元,判吳明達徒刑3年,經最高法院駁回上訴確定。
吳明達因入獄等因素沉寂一段時間後,又找到1家咖啡店,時常前往流連,尋找顧客攀談,自稱有天眼通,靠著靈動力就能在股市投資賺錢,還對被害人說,需要「找5個運勢很強的人集資當錢母」,才能投資順利,5名被害人察覺受騙提告後,目前案件仍在法院審理中。
另外1名王姓廟婆也提告指控,吳明達騙她可以靠靈動力養錢母賺大錢,害她掏了193萬元出來投資,本案先前首度調查時,檢察官一度以吳明達的說詞屬於宗教信仰,無法證明有犯罪嫌疑等理由處分不起訴,經高檢署再議發回,檢察官根據廟婆提出的單據,認定吳明達詐騙131萬元,依法提起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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