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地檢署 。(圖/資料照)
記者陳崑福/屏東報導
屏東縣東港鎮蔡姓里長候選人,涉嫌以每票500元賄選,屏東地檢署指揮警調人員展開搜索,傳訊蔡及7位里民到案,部分里民坦承賄選並指證、繳回賄款,已查扣2000元現金,訊後檢方向法院聲押禁見蔡,法院還在審理中 法官審理,以被告及選民均已承認賄選及候選人身體狀況,諭令5萬元交保。
屏東地檢署接獲情資,指稱東港鎮某蔡姓里長候選人以現金向里內選民行賄,經承辦檢察官侯慶忠指揮屏東縣東港警分局、屏東縣調查站成立專案小組進行查緝。
日前蒐證完成,指揮專案團隊向法院聲請搜索票獲准後,昨(8)日實施搜索,並傳訊包含候選人、選民及證人等在內共8人到案釐清,經勾稽查證,發現蔡為求勝選,涉嫌以一票新臺幣500元之方式,行求里內選民投票支持,除掌握具體事證外,部分選民亦指證並繳回賄款,已扣得犯罪所得2000元。
檢方訊後以蔡姓候選人涉犯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99條賄選罪嫌重大、有勾串滅證之虞,業於今日向屏東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
屏東地檢署呼籲民眾若曾接獲任何候選人直接或間接賄選者,請儘速與本署聯繫檢舉,切勿心存僥倖,該署對於妨害選舉絕對積極查辦,以維護公平選舉、淨化選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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