媳婦慘遭公公性侵8次!老公還威脅:敢報警就離婚

▲▼示意圖,性侵,情感,絕望,男孩,挫折,暴力,家暴,恐懼,情緒,暗,害怕,強姦,社會。(圖/123RF)

▲媳婦在家慘遭公公性侵猥褻8次,惡公公二審遭判刑。此為示意圖。(圖/123RF)

記者吳銘峯/台北報導

新北市人妻小丹(化名),與丈夫、公公同住在淡水區的房屋中。但公公竟趁著丈夫2020年8月出差的機會,先挑撥夫妻感情,之後更趁機性侵、猥褻小丹8次,小丹忍無可忍告知老公,沒想到老公竟然威脅如果報警就要離婚。案件爆發後,一審將公公判刑4年6月,上訴二審後,高院駁回上訴,仍維持4年6月的刑期。可上訴。

判決指出,犯案的公公具有前科,他在2020年8月中起,一直到同年9月4日為止,見兒子因工作出差到外地後,只有他跟小丹在家的機會,先對小丹說兒子的壞話,要小丹離婚,說兒子在外面有女人、有外遇、心不在小丹身上,要小丹不要再愛丈夫;不僅如此,還傳訊息給小丹:「那我也愛妳啊!」、「妳喜歡我嗎」、「也很喜歡妳」、「我真的很疼妳」。

公公惡向膽邊生,趁著只有2人同住的機會,多次性侵猥褻小丹。小丹非常絕望,多次傳訊息給老公:「老公救我...」、「爸爸剛剛強暴我......我好痛苦」、「我想跟你說話...不然我要崩潰了」、「為什麼不救我」、「打給我」,不料丈夫竟然冷冷的回應「怎樣啦」、「忙」、「我怎麼救啦」、「我都餓到沒辦法要借錢吃飯了」、「再打封鎖」。小丹忍無可忍,報警處理,檢方對公公提起公訴。

法院審理時,公公否認犯罪,辯稱雙方確實發生過5、6次關係,但都是合意性交,還說某一次小丹洗澡後,問他有沒有覺得自己的屁股是做手術的,甚至還主動抓起他的手來摸小丹屁股。

不過法院調查後發現3人之間的訊息對話內容,另外也發現,小丹當時不願搬離住處因她供稱:「老公有打電話給我說被告以前被關過,如果再進去會被關很久,所以我不希望我報警提告,如果報警老公會跟我離婚,所以我不敢提告,也不敢回去娘家。」再加上小丹因此罹患創傷壓力症候群,法院根據這些客觀事實,認定公公有罪,一審將他判刑4年6月。案經上訴,高等法院二審9日駁回上訴,維持原刑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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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資料來源:內政部警政署165打詐儀錶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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