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進黨前秘書長羅文嘉(中)被中天電視提告求償1元與刊登澄清聲明,一審勝訴免責。(資料照/記者徐斌慎攝)
記者黃哲民/台北報導
民進黨前秘書長羅文嘉2019年於任內受訪指稱中天電視收受對岸資金、「基本上是一個紅媒」,經中天電視提告獲不起訴確定,羅文嘉卸任秘書長後,2021年在個人臉書PO文再稱中天電視「就是紅媒」,遭中天電視提告求償1元與刊登澄清聲明,台北地院審理認為羅文嘉對可受公評之事做適當評論,今判中天電視全部敗訴,可上訴。
現年56歲的羅文嘉曾為前總統陳水扁子弟兵,做過立法委員、客委會主委,2019年1月16日經時任民進黨主席卓榮泰任命為秘書長,2020年5月20日卸職。
本案源於羅文嘉於民進黨秘書長任內,2019年7月15日在媒體節目指稱「中天電視股份有限公司收受來自中國北京之資金,作為一個接受中國資金援助的媒體,我們可以認為它基本上是一個紅媒」等語,中天電視告羅文嘉涉嫌妨害名譽,經台北地檢署不起訴、高檢署駁回再議,中天電視再聲請交付審判,去年(2021年)10月仍被台北地院駁回。
▲中天電視大樓外觀。(圖/中天新聞台提供)
羅文嘉在前案全身而退後,去年11月5日在個人臉書PO文回應訴訟結果,表示「自此任何人在公開場合指稱『中天電視接受中國政府資金補助,基本上就是紅媒』,不用擔心他告,也不用懷疑真實,他就是」等語。
中天電視強調領取對岸補助的是在香港上市的中國旺旺控股公司,和中天電視是各自獨立的法人,羅文嘉卻曲解前案訴訟結果,以不實內容繼續貶損中天電視名譽,因此提告要求羅文嘉賠償1元,並須將澄清聲明在報紙全國版報頭刊登1天、在羅文嘉個人臉書連續張貼30天並設定公開閱覽。
羅文嘉反駁指出,中天電視與中國旺旺控股公司同屬「旺旺集團」,經營中天電視的神旺投資公司董事長蔡衍明,兼任中國旺旺控股董事會主席與行政總裁,蔡的兒子分任中國旺旺控股及神旺投資要職,中國旺旺控股也確實領取中國政府高額補助,他認為中國旺旺控股藉由廣告費投注中天電視。
▲旺旺集團總裁蔡衍明(中)。(資料照/記者湯興漢攝)
羅文嘉並指蔡衍明曾多次直接指揮、干預包括中天電視的中時媒體集團新聞報導內容,至於他用「紅媒」一詞,是貶抑還是褒揚,要視個人立場而定,屬於任何人可自由表達意見的空間。
法官查明媒體曾報導中國旺旺控股從2017年起到2018年3月底,共領取中國政府補助金6.2億人民幣,且近11年間所領政府補助金合計約台幣152.6億元,中國旺旺控股也在公開資訊揭露相關訊息,而中國旺旺控股於2019年、2020年,各給中天新聞廣告費500萬美元。
法官認為,評論公益事項難以要求內容與事實分毫不差,羅文嘉依上述公開資料包括股權結構,認為中天電視同屬「旺旺集團」成員,藉由廣告費收益等同接受中國政府資金補助,有相當理由確信其為真實。
此外,旺旺集團內部刊物相關報導,蔡衍明自承2008年12月會晤時任大陸國台辦主任王毅,表明當時收購《中國時報》是希望藉助媒體力量、推動兩岸關係進一步發展,王毅回應全力支持,蔡衍明2019年7月和員工開會也重提這段往事。
而蔡衍明也曾被媒體揭露,對集團內包含中天電視的報導內容下指導棋,包括要求「可大批羅文嘉,一個這麼沒有常識水平的人也可以當民進黨秘書長」等語,下屬則回應「已交代下去」。
法官認為,羅文嘉說中天新聞是「紅媒」,是對於中天新聞政治傾向作主觀評述,無論中天電視實際政治傾向如何、或對羅文嘉的話是否感覺不愉快,仍應認定羅文嘉是對可受公評之事做適當意見表達,不必負擔侵權行為賠償責任,據此判決中天電視全部敗訴,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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