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男與小美交往時,透過BDSM增加情趣,圖非當事人。(圖/達志/示意圖)
記者鄒鎮宇/綜合報導
台北一名吳姓男大生與女友小美(化名)交往後以BDSM(綁縛與調教之性虐戀)增加情趣。沒想到,雙方發生爭執大吵時,吳男先後以衣架猛打、徒手將小美的手「擰斷」,稱是兩人的情趣。對此,台北地院不採信吳男說詞,依兩個傷害罪各判4月、8月有期徒刑,後者不可易科罰金,全案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小美2021年4月至8月19日與吳男在新北租屋處同居;小美6月16日在租屋處跟吳男提出分手,強調她無法接受男友與其他女生發生關係,沒想到吳男突然出手,將小美壓在地上,用拳頭跟衣架毆打小美全身,「有掐我脖子、也有打我頭部、臉頰靠近下顎處及雙邊下巴,也有用衣架打我的大腿,他還有把我壓在地上」,導致小美下嘴唇瘀青、頸部紅腫、腿部瘀、挫傷等。
又於8月19日,小美提到吳男前一位性關係對象,吳男突然去找前女友的照片,發現不見後立刻詢問,小美則回「我好幾個月前就處理掉了」,瞬間讓吳男大怒,將小美的左手往後扭轉,用擰毛巾般方式扭斷,送醫後診斷受有左側肱骨幹螺旋性粉碎性閉鎖性骨折、位移2.6公分。
小美表示,她親耳聽到骨頭裂開的聲音,當下痛得瘋狂尖叫,無法拿手機報警,求吳男報警時,對方起初不願意,還將手機丟回要她自己報警,最後吳男看她繼續尖叫才叫救護車。
吳男出庭後否認犯行辯稱,小美過去曾說過不乖的話就要打、要教,因此小美2021年6月16日說要離開家,「這樣不乖,我就照她之前的要求打她」。
法官勘驗兩人的對話紀錄,小美曾於同年4月18日表示,「我屁股又開始有你的印記了」、「主人求你打死我」、「我是你的玩具」、「渴望被你凌虐」等,證實兩人確有BDSM之關係。對此,小美表示,她很清楚情趣跟吵架不同,SM是跟性或親密行為相關時才會做的小情趣,平常生活中不會有SM行為。
法官認為,吳男不思以理性或和平方式解決問題,與異性交往問題與女友發生爭執後,分別於110年6月16日及同年8月19日以上開方式攻擊小美,且其犯後始終否認犯行,未與小美達成和解、賠償,因此依兩個傷害罪各判4月、8月有期徒刑,後者不可易科罰金,全案可上訴。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