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進黨新北市長候選人林佳龍。(圖/記者林敬旻攝)
記者杜冠霖/台北報導
民進黨新北市長候選人林佳龍競辦10日指出,11月25日無法向新北市府申請「板橋第一運動場前廣場」的路權,藍營則回應,板一廣場場地是新北黨部於5月23日申請,周邊道路是安全計畫內含的疏散範圍,依法於10月25日申請。對此,林佳龍競辦表示,辦公室當天第一時間申請,沒想到區公所早把路權「保留」給國民黨,這不是特權什麼才是特權?
對於區運路申請,林佳龍競選辦公室發言人何博文表示,板橋區公所來文10月25日才是區運路可以提出申請的日期,區公所也有來文提醒,林佳龍競選辦公室為了能順利借到場地,在當天早上8時,第一時間專人第一個「親送」申請文件,沒想到等了14天等到「礙難同意」四個字。
何博文說,今天終於知道,板橋區公所請林佳龍競選辦公室提出申請,只是耍人虛晃一招,連會勘都不必,按照藍營說法,區公所早就已經把路權「保留」給國民黨,還假裝不知道誰申請場地,今天就算林佳龍競辦是凌晨漏夜排隊都不可能拿到使用權。
何博文質疑,國民黨這種插隊、黑箱造假的行為,就好像過年到廟裡插頭香,進去之後發現裡面已經有一支香,頭香前還有頭香,這不是特權什麼才是特權?
對於相關路權申請,何博文指出,侯市府透過國民黨優先把自己需要的場地保留,完全不必管程序就可以拿到場地附贈路權。何博文痛批,原來新北市的場地還有「貴賓保留席」,場地申請根本不必走程序,只需要走後門。
何博文批評,林佳龍競選辦公室所申請的路段,根本沒有與侯陣營的場地重疊,以莫須有的理由否決路權申請,完全違反民主程序,是2014年立法院長游錫堃選前之夜被舉牌的翻版,林佳龍競辦見識到侯友宜的蠻橫,針對此事絕不會就此罷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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