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法務載董事長回公司,卻遭強迫開進摩鐵,險遭硬上。(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123RF)
記者黃資真/台南報導
桃園一名輕金屬公司董事長聚餐後喝醉,女法務原本預計將他載回公司,不料董事長一度要搶方向盤,逼對方把車子開往摩鐵,所幸她趁老董進廁所時趕緊傳送定位、訊息求救,逃過一劫未遭性侵。雖然董事長堅稱當天去摩鐵只是單純唱歌、喝咖啡,絕對沒有要性侵對方,但桃園地院不採信董事長辯詞,仍依強制性交未遂罪判處2年,全案還可上訴。
判決指出,2020年6月2日12時許,62歲陳姓董事長餐敘結束後,因酒醉無法開車,須由他人接送回家,但當時司機被派去載賓客,又沒人敢開董事長的賓利,法務小美(化名)只好協助開車接送。
小美駕車將陳男載回公司門口時,陳男突然要求去別的地方坐著聊,不得已只好開往咖啡店,過程中還說「我是董事長,我說了算」,抵達後陳男卻不下車,要她繼續往前開,之後指引她開往汽車旅館遭拒,陳男竟試圖爭搶方向盤,小美擔心發生車禍,只好照董事長的話開進摩鐵。
進入摩鐵後,小美趁陳男進廁所時傳訊求救,隨後遭到陳男壓制在床,襲胸欲硬上,所幸陳男特助與女兒打電話要陳男回公司,陳男才作罷。
審理時陳男否認犯行,辯稱當天沒有找到咖啡廳,問小美去汽車旅館好不好,她說「太快了」,陳男才說不一定要做什麼事,可以唱歌、喝咖啡之類的,進房上完廁所後就問小美要不要當她女朋友,小美回有無限可能,他又問「那可以親一下嗎」,小美拒絕「不能太急」,強調自己絕對沒有性侵想法。
小美證稱,載陳男到咖啡廳時他卻不下車,陳男卻說「我是董事長,我說了算」,硬要去汽車旅館,過程中數度搶奪方向盤,小美才硬著頭皮進入摩鐵。
小美擔心人身安全,抵達車庫後立刻用LINE傳送定位給陳男特助和女兒,傳訊「快來救我」,「102(房號)」、「快找人把董事長叫回去」等求救。在電話打來之前,陳男一直試圖性侵她,還說「妳知道妳這個動作讓我想摸哪裡都可以嗎」,離開前又說「親一下就回公司」,種種噁心行為令小美情緒崩潰。
法官經勘驗小美同事證詞與對話紀錄,以及事發2天後,小美曾向陳男女兒說「撐不下去」決定提離職等,認定性侵一事為真;另檢方雖依強制猥褻起訴陳男,但法官認為陳男強迫小美去旅館是為了性侵,因此改依強制性交未遂論罪,判處有期徒刑2年。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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