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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建國團隊控張家豪宅「青埔宮」是違建 張麗善陣營:絕對合法

▲民進黨雲林縣長候選人劉建國競選團今(11日)針對張家青埔宮是否有違章或違建,近甲農地非農用,指雲林縣長張麗善僅用「一切合法」四個字,前往雲林縣政府遞檢舉函。(圖/記者蔡佩旻翻攝)

▲民進黨雲林縣長候選人劉建國競選團今(11日)針對張家青埔宮是否有違章或違建,近甲農地非農用,指雲林縣長張麗善僅用「一切合法」四個字,前往雲林縣政府遞檢舉函。(圖/記者蔡佩旻翻攝)

記者蔡佩旻/雲林報導

民進黨立委指控雲林縣長張麗善的胞兄、前縣長張榮味的住所,明明是農業用地卻蓋成豪華莊園,不僅是違建,還被當地人稱為「青埔宮」,而民進黨雲林縣長候選人劉建國競選團今(11日)天也前往雲林縣政府遞交檢舉函,並請張麗善出面親自受理並提出相關事證。

對此,雲林縣府說明,針對檢舉案縣府都一視同仁,接到案件會依既定程序去處理。

雲林縣議員候選人林武正表示:「張麗善身為本縣大家長,該建築物又跟他們家族息息相關,一切就要用最高道德標準來檢視,比照台中顏家、韓國瑜事件來徹查嚴查有無違反相關規定。」林武正強調,表示這幾年整個青鋪宮包含那花園,長高又長胖,甚至還出現圍牆和鐵門,請張麗善縣長不要試圖轉移張家農地非農用之事實。

▲民進黨雲林縣長候選人劉建國競選團今(11日)針對張家青埔宮是否有違章或違建,近甲農地非農用,指雲林縣長張麗善僅用「一切合法」四個字,前往雲林縣政府遞檢舉函。(圖/記者蔡佩旻翻攝)

▲民進黨雲林縣長候選人劉建國競選團今(11日)針對張家青埔宮是否有違章或違建,近甲農地非農用,指雲林縣長張麗善僅用「一切合法」四個字,前往雲林縣政府遞檢舉函。(圖/記者蔡佩旻翻攝)

縣議員候選人張維崢鄉長進一步指出,毗鄰青埔宮2-25最近又冒出一幢更宏偉的四樓加頂尖建物的豪宅,外界戯稱是「青埔2宮」,百坪建地的主建物前方是近甲農地,同樣的,這片農地上也看不到農作物,請問張麗善縣長難道這樣沒有違反農地農用的規定?

縣議員候選人江文登強調,再次重申青埔宮前方是近甲農地,這片農地上也看不到農作物,農地非農用?依據農業用地未作農業使用,如為非都市土地,應依區域計畫法開罰六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款,並得限期令其變更使用、停止使用或拆除其地上物恢復原狀。

針對指控,雲林縣長候選人張麗善競選辦公室說明,張麗善縣長於青埔住宅之雲林縣虎尾鎮弘道段0980、0981號土地,皆為「乙種建築用地」,絕非對手陣營惡意指控之農地。

張麗善競辦反質疑,劉建國委員使用之競選總部,登記核發面積僅82平方公尺,但Google地圖計算的實際面積卻超過352平方公尺,如此明顯的違建,劉委員卻從不檢討。張麗善競選辦公室最後再次勸誡劉委員,無論面對感情和政治,誠實是最好的對策。

▲雲林縣長張麗善提供住宅地籍圖。(圖/張麗善競選總部提供)

▲雲林縣長張麗善青埔住宅之雲林縣虎尾鎮弘道段0980、0981號土地,皆為「乙種建築用地」。(圖/張麗善競選總部提供)

▲雲林縣長張麗善提供住宅地籍圖。(圖/張麗善競選總部提供)

▲雲林縣長張麗善青埔住宅之雲林縣虎尾鎮弘道段0980、0981號土地,皆為「乙種建築用地」。(圖/張麗善競選總部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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