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道1號北向308.4公里,12日上午9時18分許發生追撞交通事故,1部自小貨車疑因未保持安全距離,追撞前車,造成4車撞毀,1人受傷送醫。(圖/記者林悅翻攝,下同)
記者林悅/台南報導
國道1號北向308.4公里,12日上午9時18分許發生追撞交通事故,1部自小貨車疑因未保持安全距離,追撞前車,造成4車撞毀,1人受傷送醫,各車駕駛人都未酒駕,肇事原因及相關責任由國道警察第四大隊調查理中。
國道警察第四大隊指出,36歲何姓男子駕駛自小貨車,於12日上午9時18分許在國道1號北向308.4公里處,疑因未保持安全距離,撞擊前方48歲許姓男子所駕自小客車,許男車輛再撞57歲王男所駕自小客貨車。後方24歲蕭男所駕自小客貨車疑未保持安全距離,撞擊何男的自小貨車肇事。
國道警察第四大隊據報馬上派員到場管制交通,並完成現場勘查與測繪蒐證,這起事故共1人受傷,現場於上午9時45分排除,全線恢復通車,肇事原因及相關責任由國道警察第四大隊新營分隊依規定處理,各車駕駛均無飲酒情形。
第四大隊在此呼籲用路人,未保持行車安全距離為國道十大肇事因素第1位,統計2021年國道轄線因未保持行車安全距離之交通事故共9989件,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3條1項2款之規定,處新台幣3000至6000元罰緩,若因而肇事致人重傷或死亡,亦將吊扣或吊銷駕照,開車務必要注意前方動態並保持安全距離,以維護自身及他人的行車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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