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琍約認識5天的男網友到家裡,主動邀約壞壞,被父親開門撞見,男網友被告上法院。(示意圖/LibreStock)
記者蔡怡萍/台中報導
一名國中少女小琍(化名)認識男網友阿呈(化名)才5天,就將對方偷偷帶回家中,2人裸身共浴、不停摸摸抱抱,忍耐直到床上準備開始激戰時,小琍的父親突然開門,撞見全裸的阿呈趴在女兒身上,父親暴怒對阿呈提告,一審法院依對於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六歲之女子為性交未遂,處有期徒刑6月,上訴台中高分院後維持原判。
判決指出,15歲少女小琍在2021年11月14日時,透過LINE群組認識了剛成年的男網友阿呈,很聊得來的2人在同年月19日就相約見面,到了傍晚小琍將阿呈帶回她位於彰化的家,2人一進到房間就忘情撫摸親吻,小琍提議一起洗澡、於是2人共洗鴛鴦浴,直到從浴室出來、阿呈將小琍放到床上正要進行未完的事,小琍的父親突然將房門打開,撞見阿呈裸身趴伏在小琍身上。
阿呈被小琍父親告上法院後,他表示是小琍主動邀約到她家,而且小琍體型比自己高大,他並不知道小琍還未成年,甚至他當下因為沒有保險套準備作罷時,小琍自己回答「沒有也沒關係」,主張一連串舉動都是小琍主導,他沒有主觀犯意。
法官審後認為,阿呈有著手性行為的事實,雖有和解意願,但小琍父親氣憤拒絕和解,考量他無前科、剛成年不久,依對於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六歲之女子為性交未遂,處有期徒刑6月;上訴到台中高分院後,認為裁量適當予以駁回,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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