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女機車未熄火,摸手機看一眼就被罰1000元。(圖/翻攝臉書「爆料公社」)
記者張靖榕/綜合報導
一名許姓女子日前騎車行經新北三重,黃燈停等時拿出手機被拍照罰款,但令她憤怒不解的是,當時手機掛在脖子上,不舒服調整好後看了一眼手機就要被罰,「騎車摸手機一秒罰1000塊」?
原PO在臉書「爆料公社」發文,表示想問關於「手持方式使用行動電話進行有礙駕駛安全之行為」這一條規定,她說當時黃燈就停下,因為不舒服調整了一會掛在脖子上的手機,之後看了一眼,沒有撥打電話的情況下,就要被依「機車駕駛人行駛道路以手持方式使用行動電話進行有礙駕駛安全之行為」開罰1000元,「有人知道這條法規」?
▲許女未能舉證只是把手機拿起來沒有滑的話,就視同違規。(圖/翻攝臉書「爆料公社」)
原PO不明白「一秒也會有礙駕駛安全之行為嗎」?對此,網友紛紛留言,「妳沒辦法舉證妳自己只是拿起來而已,所以乖乖繳錢吧」、「摸=使用,管妳看什麼還是確認訊息。」另有網友建議安裝手機架,行車前就先把手機放上手機架,因為開罰標準是「手持」,只要被拍到一律開罰,「只要機車發動中,不管有行進中或停在原地,只要未熄火同樣都是騎車使用傳輸系統,7-11繳1000,感謝妳對國庫的捐贈辛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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