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委曾銘宗質詢內政部長徐國勇及警政署長對性侵案不聞不問 。(圖/記者陳以昇翻攝,下同)
記者陳以昇/新北報導
立法委員曾銘宗日前在內政委員會質詢警政署長黃明昭,高等法院某法官在離婚後,闖進前妻住處性侵得逞,事後到醫院驗傷報案,民事法庭法官也認為應非子虛,為何警政系統默不做聲,立委游毓蘭也針對此事要司法院提出報告,卻仍未得到回應,質疑根本選擇性辦案。
據悉,這名法官在與前妻離婚後,因拒絕履行離婚協議,遭前妻提起訴訟要求法官履行離婚協議,在地院審理過程中,前妻驚爆這名法院法官在離婚24天後,闖入她住處並性侵得逞,事後到醫院驗傷取得診斷證明,而一審承審法官曾傳喚該高等法院法官和前妻都認識的友人出庭作證,認為性侵行為「應非子虛」,並依離婚協議內容,判決這名法官應給付前妻168萬元。但對於性侵前妻一事,警政單位卻不了了之。
事實上,立法委員游毓蘭在10月3日立法院司法與法制委員會質詢時,曾質疑法務部、警政署是否遭受壓力而吃案,並要求司法院、法務部、警政署1周內提供書面報告,但卻遭司法院直接引用高等法院回復內容,以法官性侵前妻一事,只是訴訟攻擊防禦方法加以打發。
立法委員曾銘宗10日在內政委員會質詢警政署長黃明昭,再度提出質疑,指出性侵案件不但是公訴罪,更有法定通報流程,醫院、診所診療被害人後,應知會當地性侵害防治中心,而該名前妻曾到醫院驗傷取得診斷證明,醫院依照法定通報流程,就必須通報性侵害防治中心,因此,對於該名前妻是否遭到性侵而到醫院驗傷皆有案可查,為何司法及警政體系到目前為止仍毫無作為。
曾銘宗近一步指出,警政單位消極到彷彿「吃案」,令人不禁懷疑是否因為加害者是高等法院法官而「選擇性辦案」?司法及警政體系應該積極調查此案,切勿坐實人民對司法選擇性辦案之質疑,否則人民對司法還能有什麼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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