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翊婷/綜合報導
台鐵委外清潔人員林姓男子今年4月13日在列車座椅下方撿到一副AirPods藍芽耳機,卻沒有交給相關單位處理,而是自行把耳機帶回家。周姓失主事後透過「定位」功能幫助警方順利找到林男,並取回自己的耳機,對方也因此吃上官司,被基隆地院法官依法判處罰金2000元。
▲周男不小心在列車上弄丟AirPods。(示意圖/記者崔至雲攝,與本文當事人無關。)
判決書中提到,林男是台鐵委外的清潔人員,今年4月13日他在第114次列車第7至8車廂的座椅下方,撿到周男遺失的AirPods藍芽耳機,卻沒有交給苗栗車站的相關人員處理或是送交警察局,反而還把耳機帶回家中。
周男發現耳機遺失之後,立即透過「定位」功能協助警方找到林男,並取回自己的耳機。林男辯稱,耳機是他在清理車廂時撿到的,本來想交給警察,但因為上晚班的關係,就先帶回家,想等到放假再交給警察,結果還沒放假,警察就先找上門來了。
不過,基隆地院法官認為,林男撿到他人遺失的物品,本應送至相關單位招領,他卻選擇占為己有,顯然欠缺尊重他人財產權的法治觀念,考量到他月薪為2萬6000元,僅能勉強維持家庭開銷,最終依侵占遺失物罪判處罰金2000元,得易服勞役2日,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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