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湖洪姓男子將手伸進女店員的圍裙口袋亂摸大腿,被女店員告上法院。(示意圖/取自圖庫unsplash)
記者郭玗潔/澎湖報導
澎湖一洪姓男子中午到小吃店用餐,見女店員靠近收拾桌面,竟直接把手插入她的圍裙口袋裡,上下撫摸大腿,被女店員告上法院。全案審理時,洪男雖辯稱是把手伸進她口袋內給小費,但法官不採信,依性騷擾罪處3月徒刑,可易科罰金9萬元,全案還可上訴。
判決指出,洪男於今年7月23日下午1時許,在小吃店用完餐,見女店員來收拾桌面,竟趁機把右手插入女店員的圍裙口袋內,上下撫摸她大腿內側長達10秒鐘,性騷擾得逞。女店員又驚又怒,大聲斥責洪男,洪男才連忙離開現場,女店員也馬上報警。
洪男到案時否認性騷擾,辯稱把手伸進女店員圍裙口袋內是要給她小費,不過檢方認為,小吃商家沒理由隨便誣賴消費者,且圍裙口袋位置與大腿內側位置相符,洪男沒經過同意就伸進去,顯然會碰觸他人隱私部位,依法起訴洪男。馬公簡易庭審理,依性騷擾罪處洪3月徒刑,可易科罰金9萬元,全案還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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