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天醉醺醺被嗆「愛喝去給警察抓」 男竟渾身酒味騎車衝警所

記者高堂堯、蔡怡萍/南投報導

想吃牢飯?昨(14)日晚間南投埔里鎮一名男子喝酒後,自行騎著機車到派出所「自投羅網」,向值班警員表示「我酒駕,來給你們辦!」,經警方當場實施酒測,果真酒測值超標,除了開出酒駕、無照駕駛及吊扣車牌3張罰單外,並依公共危險罪嫌移送法辦,也發現徐男在10年內曾有酒駕紀錄,恐再面臨高達9萬至12萬的罰鍰。

▲▼ 南投埔里男子酒後自己騎著機車到警局表示「我酒駕來給你們抓」。(圖/記者高堂堯翻攝)

▲南投埔里一名男子酒後自己騎著機車到警局表示「我酒駕來給你們抓」,一測果真酒測值超標。(圖/記者高堂堯翻攝,下同)

警方調查,該名44歲徐姓男子供稱,當天是在家中自己一個人飲酒,從中午開始一直喝到晚上,家人看不下去他整天喝酒與他起口角,家人憤恨說:「你那麼愛喝,乾脆去給警察抓!」。

到了晚間7時許,徐男竟真的大搖大擺地騎著機車到埔里派出所,步伐不穩地走近值班台,值班員警詢問他是否需要協助,想不到徐男竟向警方表示「我喝酒騎車,來給你們辦酒駕」,警員聞到徐男身上散發濃厚酒味,便對他施以酒測,發現他酒精濃度嚴重超標,已達公共危險程度,全案除依違反公共危險罪嫌移送法辦外,由於徐男在10年內再犯酒駕情事,恐再面臨高達9萬至12萬的罰鍰。

▲▼ 南投埔里男子酒後自己騎著機車到警局表示「我酒駕來給你們抓」。(圖/記者高堂堯翻攝)

埔里分局也呼籲,今年3月31日酒駕新制上路,酒駕者已加重刑法,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30萬元以下罰金;致人重傷者,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新增得併科100萬元以下罰金;致人於死者,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新增得併科200萬元以下罰金。提醒民眾切勿以身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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