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工手被捲入碾肉機!上班2個月終身殘廢 知名食品廠判賠金額曝

▲▼碎肉機,絞肉機。(圖/達志影像/示意圖)

▲高雄一知名食品廠作業員到職不到2個月,手就捲入碾肉機,造成終身殘疾。(示意圖/達志影像)

記者郭玗潔/高雄報導

高雄一郭姓女員工剛到知名食品公司任職,左手就遭碾肉機輾入,造成終身殘疾,憤而向公司求償醫療費等共665萬餘元。案經上訴到高雄高分院,法官認為公司和簡姓經理未盡教育訓練義務,郭女也未注意自身安全,導致受有515萬餘元的損害,雙方應各負一半責任,判公司應賠257萬餘元,扣除郭女已受領的保險、慰問金等金額,公司和簡姓主管還要連帶賠償93萬餘元,全案定讞。

判決指出,郭女於2018年7月在高雄知名食品公司擔任作業員,每個月領2萬2500元薪水。她到職不到2個月,就在清洗碾肉機時,因沒有按照規定先關閉碾肉機電源,左手因而慘遭碾肉機滾輪捲入,導致她左前掌、前臂遭碾壓重傷,經治療後仍處於「左手腕關節僵直,五指永久喪失機能」的狀態。郭女事後向公司求償醫療費、看護費、勞動力減少損害,和精神撫慰金250萬元,共665萬9889元。

全案審理時,簡姓經理表示,公司對新進員工都由資深員工帶領,採1對1學習,郭女會受傷,並非因未接受員工教育訓練、不知道清洗碾肉機時須關閉電源所致,認為郭女是刻意受傷或非過失受傷,公司並無賠償理由。

法院審理,根據其他員工證詞,資深員工僅教郭女洗碾肉機的小零件,並沒有教她洗機台,事發當天郭女和資深員工也僅一同工作,由郭女獨立操作、清洗機台,可見簡姓經理並未讓新進員工接受妥善的教育訓練,導致她在清洗機台時受重傷,受有醫療、看護等費用、精神慰撫金100萬元,共515萬9889元的損失,而郭女貿然將手靠近滾動中的碾肉機,也有過失,應各負一半責任,判公司方要賠257萬9945元,再扣除郭女已受領的保險、慰問金等費用,判簡姓經理和公司還需連帶賠償93萬餘元,全案定讞。

分享給朋友:

※本文版權所有,非經授權,不得轉載。[ ETtoday著作權聲明 ]

相關新聞

讀者迴響

熱門新聞

最夯影音

更多

熱門快報

回到最上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