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光局擬修法禁止遊覽車兜售商品 交長:不得強迫或未經旅客同意

2022年11月16日 09:35

記者李姿慧/台北報導

觀光局擬修法規定旅行業者未經旅客同意,不得向旅客兜售商品,等同導遊或領隊不得在遊覽車上叫賣或推銷商品,交長王國材今(11/16)出席立院時表示,遊覽車上常有強迫且不經乘客同意的推銷行為,草案規劃未經旅客同意不得有兜售行為,很多建議是旅行社建議,目前仍在討論中。

▲▼交通部長王國材。(圖/記者李姿慧攝)

▲交通部長王國材。(圖/記者李姿慧攝)

計程車駕駛人每月淨收入2.1萬元,比基本工資低,由於物價飆漲,車輛保養和油費成本高,北北基計程車資凍漲7年,讓計程車駕駛苦不堪言,計程車相關工會聯合向北市府提出調漲方案,提案跳票起跳價將從70元漲至100元,底線最低90元,該案北市府尚未審查。

交長王國材今(11/16)出席立法院交通委員會受訪時被問及此事,王國材表示,計程車費率為地方政府職權,計程車相關工會已跟北市交通局申請,地方政府會本於職權處理。

此外,觀光局擬修正發展觀光條例,草案規定在未經旅客同意前,旅行業者不得向旅客兜售商品,換言之,等於導遊、領隊等不得在遊覽車上叫賣商品。另草案也規劃,「除其他法令有規定者外」,非旅行業務不得經營下列業務,被解讀為將開放部分非旅行業者可經營業務,引發旅行業者不滿。

對此,王國材表示,這次對旅行業管理規則討論,主要是基於地方創生,以及遊覽車上有些強迫推銷、不經乘客同意銷售的干擾行為,修法規劃很多是旅行業提出的建議,現在只是初步條文,車上賣東西規劃要經過乘客同意,至於有些業務要不要給更多業者來做,有請觀光局跟旅行業詳細討論,目前僅是預告性質,業者的聲音包哪些適合開放、哪些不適合,希望觀光局跟旅行業者討論。

由於交通部公告修法,11月18日起明訂市區公車開啟或關閉車門應注意上下乘客安全,若致人傷亡且可歸責者,將依輕重傷記點3點或吊扣駕照3到6個月。

至於該怎麼認定可歸責,王國材表示,這些年發生數起乘客沒有妥善上下車就關車門,甚至有乘客被拖著走,11月18日會對疏失駕駛做些相關處罰,有關事實認定,可從攝影機來看是誰疏忽,認定是駕駛疏忽是處分最重要條件,疏忽造成乘客受傷就按照記點扣照規定處理。

分享給朋友: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