紋身師框酒店妹出場5hrs 騙吃清粥小菜卻帶回家硬上...下場曝光

▲苗栗1名女子2019年前6月北上中壢找友人玩向陳姓男子借宿一晚,陳男當晚欲性侵遭拒,憤而找友人硬上得逞還強索10萬元才放人,女子事後報警提告。(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123RF)

▲許男框酒店妹出場,卻帶回家持刀性侵得逞。(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123RF)

記者黃資真/台北報導

1名已婚的許姓紋身師與友人到酒店喝酒,以每小時2千元的代價將小姐框出場,說好要吃清粥小菜,卻把對方載回家,持刀恫嚇「信不信我殺了你」硬上得逞。台北地院審理後,依加重強制性交罪重判8年2月,全案還可上訴。

判決指出,2014年3月11日晚間,許與友人前往台北某酒店消費,找來1名酒店妹陪酒,結束後以每小時2千元代價,買下凌晨2時至上午7時的時段,但不含性交易。

但許男卻把酒店妹載回家,要求嘿咻被拒後,竟直接拿出開山刀逼她就範,凌晨5時許,酒店妹趁許男熟睡之際逃走,先到醫院驗傷後提告。

許男辯稱兩人是性交易,當時朋友說有買下酒店妹出場時數,可以帶她回家睡覺,如果要性交得另外加錢,但回家嘿咻後就睡著了,所以還沒給錢。

酒店妹證稱,「框到底」意思是可以帶出場,那段時間陪他吃飯、逛街、聊天等,也可以在店內,但不包含性交易,當天她出場被框出場後,許男說好要吃清粥小菜,結果卻是載到家裡欲硬上,她堅硬抵抗,直到許男拿出開山刀恐嚇,才不得已聽從。

法官根據酒店妹傷勢、DNA比對結果,以及現場照片等,認定許男性侵犯行明確,審酌許男犯後飾詞狡辯,未見悔意,也沒有試圖賠償對方或獲得其原諒,依攜帶兇器強制性交罪重判8年2月。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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