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籍崔姓男子趁女友人喝醉,撿屍到旅館性侵。(示意圖/翻攝自免費圖庫pakutaso)
記者郭玗潔/台北報導
台北一名韓文女老師和一群友人聚餐、喝酒,同行韓籍崔姓男子見她喝到爛醉,假裝要送她回家,卻帶到旅館性侵得逞。全案審理時,崔男表示當天是女老師主動親吻他,2人才發生關係;女老師則激動表示崔男長得很噁心、一臉情色的樣子,何況她並沒有要和當天任何友人發展男女關係。台北地院審理,認為崔男犯行屬實,依犯強制性交罪,處崔男徒刑4年,刑期執行完畢後,驅逐出境。
判決指出,台籍韓文女老師小香(化名)應韓籍女友人邀約,於12月17日晚間7時與一群友人到東區韓國餐廳喝酒用餐,結束後又前往居酒屋續攤,一群人喝到隔日凌晨,小香因灌了10幾杯啤酒混燒酒,已經醉到意識不清,被其中一名韓籍崔姓友人攙扶進計程車,帶到旅館後,半抱半拖進房間。
小香在旅館睡到凌晨4時,因下體疼痛而驚醒,睜眼驚見崔男全身赤裸、自己下半身赤裸,認為遭崔男指侵,立刻將腳夾緊,喝斥「你在幹什麼」,崔男卻不顧她反抗,想繼續性侵,因硬不起來,轉而強扯小香頭髮想逼口交,因小香強烈反抗,鼻子撞到崔男下巴,崔男才作罷。小香不甘受辱,前往醫院驗傷並報警處理。
全案審理時,崔男表示當天小香主動親吻他,2人發生關係是你情我願。但小香表示,那天2人是第一次見面,崔男禿頭、粗眉,她覺得他長得很噁心、很醜,一臉情色的樣子,事發後她原本不知道要不要提告,覺得自己讓家族蒙羞,後來經友人鼓勵才決定告他。
法官查閱旅館監視器、驗傷報告等證據,認為崔男犯行屬實,依犯強制性交罪,處崔男徒刑4年,刑期執行完畢後,驅逐出境,全案還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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