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顆子彈釀1死1傷!談判打死助陣友人 更二審再度逆轉

▲▼高雄槍擊案。(圖/記者翁進忠翻攝)

▲林姓男子約人談判涉嫌開槍誤殺助陣友人。(圖/ETtoday新聞雲資料照)

記者陳宏瑞/高雄報導

高雄鳳山一名林姓男子因為和王姓男子有債務糾紛,找來綽號「阿凱」的王姓友人助陣,相約鳳翔公園談判,但在談判過程中,雙方爆發衝突,林男開槍誤擊阿凱、王男也中彈,阿凱傷重不治。林男更一審被依殺人罪重判14年,案經最高法院發回,高雄高分院今(16)日更二審宣判,改依殺人未遂罪判林男徒刑9年6月,仍可上訴。

全案發生在2020年3月30日,檢、警調查,林男原先在臉書上跟王男互相對嗆,後來又為了債務糾紛相約談判,林男找來阿凱助陣,但在談判過程中,王男與阿凱發生言語衝突進而發生扭打,拉扯中林男對王男開槍,打中王男手臂後貫穿,再擊中朋友阿凱,導致阿凱背部中彈送醫後傷重不治。

▲▼             。(圖/記者翁進忠攝)

▲林姓男子(中)涉嫌誤殺友人。(圖/ETtoday新聞雲資料照)

一審地院依殺人罪判林男16年、槍砲罪則判4年,合併執行19年6月,林男上訴後,高雄高分院二審認定林男應負過失責任,改依過失致死罪判刑4年6月,槍砲部分刑度不變,合併應執行8年2月

全案上訴後,最高法院認為二審合議庭未依林男、王男各自陳述,模擬操作案發情境釐清,或請槍械專家作合理研判,認為全案還有未調查證據待釐清,發回高雄高分院更審。

今年4月高雄高分院更一審宣判,合議庭認為林涉開槍殺人,並非誤扣板機,逆轉改依殺人罪重判14年,褫奪公權7年,上訴後最高法院又認為林男與阿凱私交甚篤,是否具殺人不確定故意有待釐清,撤銷發回二審,高雄高分院今日更二審宣判,改依殺人未遂罪判林男徒刑9年6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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