砂石車司機酒駕吊照後重考  營業車未裝酒精鎖挨罰拒繳下場曝

▲繳清罰款。(圖/記者陳崑福/翻攝,下同)

▲砂石車司機拒繳罰款,名下汽機車被查封前,立即繳清罰款。(圖/記者陳崑福/翻攝,下同)

記者陳崑福/屏東報導

屏東有位砂石車司機之前因酒駕被吊銷駕照,重新考照後並未依規定在其營業用的砂石車加裝酒精鎖,2年前,他開著砂石車行經潮州被警攔獲,遭屏東監理站開罰9000元,司機在監理站分期繳納部分款項後,就將罰單置之不理,移送屏東執行分署執行,執行人員查出他名下有汽機車,欲進行查封時他立即繳清罰款。

執行屏東分署表示,這位司機後來離職,導致分署扣薪未果,承辦書記官發現司機名下尚有中古汽車及機車各一部,遂火速至義務人戶籍地現場執行,當場尋獲機車並張貼封條,義務人配偶旋即表示希望執行人員不要拖吊,並立刻把義務人尚欠的未裝酒精鎖剩餘罰款及其他交通違規罰單共12160元一併繳清。

▲繳清罰款。(圖/記者陳崑福/翻攝,下同)

▲查封機車。

義務人向書記官表示,以為酒駕吊銷駕照後重新考照,只要在一台車有裝酒精鎖一年就符合規定,所以平常代步用的車輛有安裝租用的酒精鎖,且每月租用酒精鎖高達4000元,竟不知道原來他討生活用的砂石車也要安裝酒精鎖才行,以致被警察攔檢後挨罰,真是悔不當初。

屏東分署表示,2019年酒駕新法有規定,酒駕吊銷駕照者重新考照後一年內,所駕駛的車輛不論是自用車或營業車,均需配備車輛點火自動鎖定裝置,也就是俗稱的酒精鎖,吹氣合格後車輛才能發動,違反要處6000元至1萬2000元罰鍰。

為避免部分駕駛人心存僥倖不裝,今年修法加重罰則處6萬元至12萬元罰鍰,僅申請加裝一台車輛,但實際使用的車輛未裝置者乃會處罰1萬元至3萬元罰鍰。而酒精鎖不管是購買或租用一年皆所費不貲,案件一旦移送,執行分署會扣押存款、薪水或查封財產強力執行,以貫徹修法保障用路人安全之目的,因此屏東分署呼籲大家酒後開車裁罰不輕,籲請民眾共同響應酒後不開車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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