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桃園區某市議員候選人今年7月與里長候選人舉辦聯合造勢活動,會上贈送在場選民每人一袋禮品,內有快篩劑與垃圾袋等物,事後遭檢舉涉嫌賄選。(資料照/記者沈繼昌攝,與本新聞無關)
記者沈繼昌/桃園報導
桃園市某市議員候選人今年7月間會同某里長候選人舉辦聯合造勢活動,活動中贈送到場選民每人一袋禮品,內有快篩劑、垃圾袋等,事後遭檢舉涉及賄選;桃園地檢署昨(15)日指揮桃園市調處與警方約談2名候選人、樁腳與20名證人,其中市議員與里長候選人與樁腳共3人涉嫌違反選罷法,且犯罪嫌疑重大,然尚無羈押之必要,檢察官諭知被告3人分別以20萬、15萬與10萬元交保候傳。
桃園地檢署檢察官吳怡蒨昨天指揮桃園市調處、北機組、桃園警分局等單位,約談傳喚某市議員候選人、里長候選人、樁腳等3人,及20名證人,檢察官針對2名候選人於今年7月間,以舉辦聯合造勢活動為名,發放在場選民一人一袋禮品,內有快篩劑、垃圾袋等物,現場約發放近百袋禮品。
檢察官訊問時,2名候選人承認有此行為,但正值防疫期間,實為防疫著眼,並無賄選之用意;檢察官認為禮品內之物品已超過百元,2名候選人與樁腳等3人涉嫌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99條第1項投票行賄罪嫌,犯罪嫌疑重大,然尚無羈押之必要,諭知被告3人分別以20萬元、15萬元及10萬元交保。
桃園地檢署本署持續秉持「無底限、無上限」原則嚴加查辦,籲請各候選人切勿以身試法,民眾如遇賄選案件踴躍撥打本署檢舉專線0937-728-793,由主任檢察官親自接聽,對檢舉人之身分絕對保密,亦將積極查辦,以端正選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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