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網友喻為「最美魚販」網紅阿澎,遭週刊報導赴星國酒店打工,她認是前經紀人爆的料,因此提告求償。(圖/翻攝自Facebook/阿澎)
記者黃宥寧/台北報導
全台「最美魚販」網紅阿澎(本名劉心語),2019年遭週刊大幅報導她赴星國酒店打工,週薪20萬,甚至影射她整形、對經紀人忘恩負義並暴力行事等,她認為是前經紀人也就是AV導演圤智雨(本名郭震宇)向週刊爆料,一狀告上法院,請求50萬損害賠償,並登報道歉。士林地院認她無法舉證是郭男向週刊爆料,故判免賠。
判決指出,2019年《壹週刊》以〈正妹網紅惹腥〉為主標做出「週薪20萬最美魚販爆星國酒店打工」、「最美魚販戀情曝光經紀人遭打裂手骨」、「最美魚販以前長這樣...」等3則報導,甚至放上劉女新舊照,影射她整形、從事性交易,對經紀人忘恩負義及以暴力行事等;不僅如此,報導內更有網紅雪碧回應說「有點心痛,假如真的是她(劉女下手),不應該這麼做」。
劉女認,她和圤智雨2018年8月簽下經紀約,但圤智雨擔任經紀人時未積極培訓,且有自行刪除工作訊息及騷擾其家人,並在隔年3月寄發存證信函解約,豈料,事情發生不到2週後,《壹週刊》就報導該3篇報導,因此她認為是郭男因解約的事對她懷恨在心,向媒體爆料。
▲最美魚販劉心語遭週刊爆料赴星國賣淫甚至整形,因此她認是前經紀人爆料,怒告求償。(資料圖/記者唐詠絮攝)
因此她認為不實報導,導致她在社會評價及形象受損,已嚴重侵害名譽權,故對郭男請求50萬損害賠償並在聯合報、自由時報、中國時報擇一全國版頭版下4分之1版面,連續刊登3日道歉,同時她也解釋,她到新加坡酒店只是跳舞打工,不是坐檯陪酒,藝人雪碧等人都知情,她更沒找人毆打郭男。
挨告的吳男向法官說,週刊報導前有接到記者來電求證,但他沒有看到撰稿者其他證據,當下以經紀人身分表示不予回應,他強調並無侵害劉女名譽。
有證人出庭指出,郭男曾告訴他,劉女新聞都是他操作,但證人無法確定是指哪篇報導,因此無法認定就是郭男向週刊爆料,再者週刊刊登劉女2016年舊照、新加坡花場照,劉女也無法證明只有郭男持有。
士林地院審結,認劉女無法證明是郭男向週刊傳述不實資訊,也無法就吳男有何不法行為盡舉證責任,因此駁回她請求,判郭男免賠。
讀者迴響